背景资料:高新技术企业新建厂区里某八层框架结构办公楼工程,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A公司作为施工总承包。施工合同中双方约定钢筋、水泥等主材由业主供应,其他结构材料及装饰装修材料均由总承包负责采购。 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一:钢筋第一批进场时

admin2019-04-30  45

问题 背景资料:高新技术企业新建厂区里某八层框架结构办公楼工程,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A公司作为施工总承包。施工合同中双方约定钢筋、水泥等主材由业主供应,其他结构材料及装饰装修材料均由总承包负责采购。    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一:钢筋第一批进场时,供货商只提供了出厂合格证,业主指令总承包对该批钢筋进行进场验证,总承包单位对钢材的品种、型号、见证取样进行了质量验证。对钢筋的屈服强度、抗拉强度进行了复试。监理单位提出了意见。
事件二:袋装水泥第一批进场了300袋,水泥为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等级、同一品种、同一批号。业主指令总承包进行进场复试,总承包单位对水泥的抗折强度、抗压强度进行了一组复试。复试合格后,总承包方直接安排投入使用。使用过程中,水泥出现了质量问题。建设单位认为是总承包单位做的复试,质量责任应由总承包单位负责。监理单位下达了停工令。
事件三:总承包单位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的规定,对商品混凝土、砂石、砌墙材料、石材、胶合板实行备案证明管理。
事件四:总承包单位依据质量稳定、履约能力强的原则选择了建筑外墙金属窗、塑料窗生产厂家,并进行了抗风压性能复试。
  问题:
指出事件二中不妥之处,并分别写出正确做法。

选项

答案(1)不妥之处1:总承包单位对水泥的抗折强度、抗压强度进行了一批复试。正确做法:总承包单位应对水泥的抗折强度、抗压强度、安定性、凝结时间进行复试。 (2)不妥之处2:进行了一组复试。正确做法:应进行两组复试。(3)不妥之处3:建设单位认为是总承包单位作的复试,质量责任应由总承包单位负责。正确做法:项目的验证不能取代业主对其采购物资的质量责任。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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