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中有关工程价款的约定内容如下: (1)签约合同价1 600万元,其中材料与设备费占合同价值的60%; (2)预付款比例为签约合同价的30%; (3)工程进度款按月计算与支付; (4)工程进度达到未完合同价值

admin2012-08-29  17

问题 某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中有关工程价款的约定内容如下:
    (1)签约合同价1 600万元,其中材料与设备费占合同价值的60%;
    (2)预付款比例为签约合同价的30%;
    (3)工程进度款按月计算与支付;
    (4)工程进度达到未完合同价值中包括的材料与设备费相当于工程预付款金额时,开始从当月完成的工程结算价款中等比例抵扣预付款,抵扣比例为材料与设备费占合同价值的比重,到竣工结算时全部扣清;
    (5)质量保证金为合同价格的3%,从月进度付款(不包括人工、材料和设备的价格调整)中按3%扣留;
    (6)按合同约定,人工费固定包干,材料与设备费在竣工结算时根据有关规定作一次性调整;
    (7)材料与设备费在竣工结算时上调6%。
    该工程当年4月开始施工。根据实际工程进度,承包人完成合同价值的情况见表3-18。

    (答案保留两位小数)
假设材料与设备费占合同价值的比例是均衡的,则该工程从哪一个月开始抵扣工程款?截至月末该月累计完成的合同价值是多少?

选项

答案工程预付款金额为:1 600×30%=480(万元); 材料与设备费为480万元时对应的合同价值:480/0.6=800(万元)。 4~8月每月完成的合同价值、累计完成的工程款分析见表3—19。 [*] 从上表计算可以看出,应从7月份开始抵扣工程款,也即当累计完成合同价值达到1 100万元时,开始抵扣预付款。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tiul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