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意事项 1.申论考试是对考生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的测试。 2.作答参考时限:阅读材料40分钟,作答110分钟。 3.仔细阅读给定的材料,按照后面提出的“申论要求”依次作答。 二、给定资料

admin2010-05-17  10

问题 一、注意事项
   1.申论考试是对考生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的测试。
   2.作答参考时限:阅读材料40分钟,作答110分钟。
   3.仔细阅读给定的材料,按照后面提出的“申论要求”依次作答。
二、给定资料
   1.一般乘客对该不该涨价看法不一
   上午10:00。西站第二候车室。采访一位40多岁的男乘客。记者问:“春运期间铁路票价有可能要调整的事您知道吗?”答:“知道。去年火车票涨钱不是有河北省的顾客告铁道部吗,后来河北的顾客没胜诉。前些天,广东召开涨价听证会,把建筑公司的民工、学生会主席和经营者叫到一块儿三方商讨价格,我们都看中央电视台的直播了。”记者问:“您对春运期间车票提价怎么看?”答:“铁路票价目前还没放开。春运提价,淡季是不是该降价呢?如果真正能随行就市还是可以接受的。”
   这位乘客告诉记者,他此次到北京是来出差,平时不常坐火车。
   上午10:15,第二候车室门口。一位50多岁、北京口音的乘客对记者的提问答道;“我认为春节期间票价不该涨。”记者问:“为什么?”他答:“东西还是那东西,车次还是那车次,服务还是那服务,为什么要涨价?”
   2.打工者认为春运不该涨价
   上午10:30分。第二候车室,两位家在兰州来北京开饭馆的中年男士回答记者提问时说:“我们认为春运期间票价不应该涨。路程没变,车上也没有什么优惠的地方,坐车的人多水都喝不上,卫生也不好,为什么还让乘客多花钱?”。严记者问道:“今年采用价格听证会的方式让乘客代表参加讨论该不该涨价,您认为怎么样?”其中一位姓朱的先生说:“方式肯定好。但是应该讨论增加车次,方便乘客;如果真能这样,票价整体涨一下,不要涨得幅度太高,乘客还可以接受。”
   上午11:00,第五候车室,一位来北京打工近10年的张姓小伙子接受了记者采访。小伙子告诉记者他来北京后先在建筑工地干了六七年,现在自己开了个小鞋店。据他了解,在建筑工地打工,师傅级的一年能挣七八千元,干粗活也就挣五六千元。除去吃饭、日常开销,不少人 年底也就能往家带上一两千块钱,所以要从打工者的角度讲,火车票不该涨钱,打工挣点钱真不容易。
   记者说:“铁路部门提价肯定也有原因,比如春运高峰要增加车次,员工加班,增加运营成本等等,所以票价是不是也应该涨?”
   他说:“我觉得,铁路部门真能说出原因,增了多少趟车,保证上车后都有坐位,国家规定涨点钱还可以,照原来节日期间车上人多得人挤人,一站一天一夜腿脚都肿了,再涨钱真难接受。”
   3.女大学生认为最好是不要涨价
   11:40,西站二楼大厅。北京某大学二年级的一位徐姓女同学接受记者采访。她说:“我的老家在安徽,到北京读书两年了。因为是独生女,所以过春节肯定要回家看父母。去年春节回家时不但车票买不上,还赶上火车票涨价,当时真的挺气愤。”
   记者问;“春运期间铁路部门增加大量人力、物力,乘客是不是也应该从经济上承担一些增加的费用呢?”这位女同学说:“如果涨价对国家建设和铁路事业的发展有利,涨价的幅度又能被大众接受还可以。但很不希望铁路部门借春运牟取暴利拼命涨价。最好是不要涨价。”记者问:“为什么认为不应该涨价?”她说:“春节期间整个市场都非常活跃,铁路人流增加、货物运输增加,收入本来就增加,铁路部门应该全面考虑获得的利益,不应该只从票价上看收入。”
   记者问:“如果让你代表大学生参加2002年春运铁路票价听证会,你会发表什么样的看法?”这位女同学说:“我会了解大学生的消费支持能力,要求听证会客观地反映大多数消费者的意见。如果涨价幅度超过大学生的承受能力,我们肯定不能接受。”记者问:“你认为价格听证会怎样才能客观反映消费者的意见?对听证会还有什么别的想法?”她说:“我觉得主要看消费者代表怎样选定,能不能代表大众,如果代表是有关部门内定、指定,就很难代表大众的意见。听证会还是个新事物,能不能达到好的效果很难说。我希望听证会的方式能让票价更合理。”
   4.据有关媒体报道,2001年1月4日,铁路春运票价上浮方案出台,2001年铁路春运票价不但上涨幅度大大超过前一年,最高达40%,涨价时间也成倍增加,2000年是10天,2001年节前节后相加达31天。
   5.2002年1月,北京的暖冬被铁路价格听证会搅得热上加热。各路媒体派出了大批的记者到国家计委、铁道部、中国消费者协会等相关部门打探消息,更有许多外地媒体纷纷派员急飞京城,使尽浑身解数索取最后的入场券。听证会举办的地点铁道大厦早已提前进入战况,性急的记者们也早早地聚集到这里。   
   6.媒体关注的焦点是此次听证会关于铁路春运价格问题的论证,要知道,春节的铁路票价问题牵动着无数普通老百姓的神经。当然,听证会能给今年的春运铁路票价什么样的说法固然重要,但是,听证会毕竟不是价格决策会,它更为重要的意义在于它标志着我国政府行政决策程序的一大进步,标志我国法制建设的一大进步。
   7.政务公开、开门行政是我国政府职能改革的重要措施,价格听证走在了前列。1998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要求,“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建立听证会制度,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主持,征求消费者、经营者等有关方面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可行性”。这一规定是我国政府政务公开进程中的一个重要标志,国家计委制定的《政府价格决策听证暂行办法》于2001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更明确规定了除涉及国家秘密外,听证会一律公开举行。《价格法》和《听证办法》将政府价格决策必须征求群众意见的要求,从法律程序上固定下来,将“群众路线”从一种政策要求上升为法律约束,从而使价格听证这一群众参与意见的程序,成为政府价格决策中的法定程序。举行价格听证会,在法律程序上保证了我国公民对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和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制定和调整的“知情权”和“决策参与权”,这使我国行政决策法制化的进程在行政程序方面前进了一大步。
   8.通过听证会,把利益相关人引入政府的价格决策程序,也进一步提高了我国价格决策的民主性。在政府价格决策部门主持下,行政审批事项的申请方与利益相关人共同参与论证,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听证会代表共聚一堂,可以平等、自由和充分地发表其所代表的利益群体的意见,建立起一种崭新的利益相互制约机制。而决策部门通过这种民主程序,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必将有利于决策科学性的提高。
   9.在这些意义上,可以说听证会的价值远远超出了如何定价本身。此次听证会严格按照公开性原则要求,制定了从发布听证会公告、听证代表选取、听证程序报道等一整套公开程序,表明了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提高行政决策的公开性和透明度的决心,展示了政府对政务公开模式的积极探索。
   10.近日,国家计委有关负责人在谈到价格听证会时说,它最大的特点是不完善,希望大家能用平常心来对待。的确,举办听证会在我国仍然是一个新生事物,无论是听证代表、申请人还是组织者,都需要有一个探索和完善的过程。事实也确实如此,在价格听证会的动作上,存在一些问题。
   例如,在中国消费者协会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有记者就“消费者代表报名截止日期是1月5日,为什么正式代表在2001年12月30日就已经产生”、“消费者代表的具体名单和详细情况为什么要对外保密”、“铁道部的调价方案在听证会前为什么不正式公布”等几个关键性问题对中消协负责人穷追不舍,显然并不是为了“小题大做”,也不是非要与负责推荐消费者代表的中消协及主持听证会的国家计委过不去。
   11.既然由各地消费者协会推荐的消费者代表已经在2001年12月30日确定并报国家计委认可,那么,那些在12月30日之后、1月5日“报名截止日期”之前满怀希望提出报名申请的消费者,岂不是注定了白忙乎一场?这样的结果对他们是不是一种伤害?消费者代表名单对外保密,据说是担心“不同的利益主体以及舆论会对这些代表产生压力,从而影响他们完全真实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可是,既然是消费者代表,就业理当承受来自方方面面消费者的“压力”和“影响”,才可能在听证会上综合表达广大消费者的利益诉求(而不只是“自己的观点”)。有关人士又说,调价方案“如提前公布会引起诸多底座,带来不可预见的负面效果”,这表明他们如果不是对调价方案没有起码的信心,就是对广大消费者的判断力和“觉悟”缺乏应有的信任。至于说“该方案长达153页,如何公布、公布在哪里还有技术操作上的难题。”在信息时代、网络经济时代,如果连这样纯粹发球技术操作上的“难题”也解决不了,恐怕就更不用想组织召开一场货真价实的价格听证会了。
   12.上述问题之所以非同小可,是因为它们关系到听证会是否会遵循科学严密的程序,是否能体现公开、公平、合理、合法的原则。一般而言,程序是指行为的方式和步骤,实体是指行为的目的或结果,中国人传统上一向重实体而轻程序,认为只要目的正当,结果正确,采用什么样的方法和手段都是第二位的问题(极端的情形就是“不择手段”)。然而现代法治实践要求程1序与实体密不可分,程序和实体就像车的两只轮子,不可偏废任何一方。程序如果失当,实体的合法性也就荡然无存;程序不单单表现为一种形式,它更对于法律秩序、公民权利自由具有重大意义。所以我们不但要有《刑法》、《民法通则》等实体法,还要有《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等程序法。任何对程序意义的轻视或忽略,都可能导致对实体意义的扭曲与伤害。2001年国家计委出台了《政府价格政策听证暂行办法》,对价格听证会的听证程序作出了一些具体规定,从现在的情况看,价格听证会的申请者和主持者的程序意识仍然需要不断加强,程序设计亟待不断完善。
就给定资料所反映的主要问题,用1000字左右的篇幅,自拟标题进行论述。要求中心明确,内容充实,论述深刻,有说服力。

选项

答案 事小意义大——论“价格听证会”的举行 春节将至,关于“春运铁路票价上浮”的讨论也着实火了一把。无论是政府、百姓还是媒体都对这一关乎百姓切身利益的“焦点问题”予以了高度的关注。随之而来也催生出了这种由政府出面组织,相关经营者和消费者参与的新生事物——价格听证会。 “价格听证会”的举行,意义深远。首先它在百姓与政府之间构筑了一道相互沟通的桥梁。通过这种有效的方式,百姓的呼声可以直接地传递给相应的政策制定者;政府的决策过程也更能趋向于民主化和公开性,从而为政策的执行减少一定的阻力。以“春运铁路票价上浮”为例。争论双方往往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铁路部门在春运期间加大物力、人力,要求乘客承担一部分额外的运营成本并不是完全不合理的,但顾客也是一肚子的苦水——选择火车作为旅行方式的乘客很多是打工者和学生,是真正意义上的“平民百姓”和“无产阶级”。他们心中一般都会有一本经济账,那就是费用要相对低廉。由此我们可以看到,在铁路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出现了一对矛盾。为了化解这一矛盾,在二者之间搭设一个公开、平等、合理的沟通平台是完全必要的。否则,如果信息交流长期处于缺失状态,就极有可能造成双方矛盾的激化,对社会和经济的稳定发展造成负面影响。当然,除了“价格听证会”外,还有其他一些反映百姓呼声的方式,比如媒体报道、政府调研等等。但是“价格听证会”的举行在促进官民直接交流和维护百姓权益方面又迈进了一大步。它是促进社会稳定的润滑剂。 其次,“价格听证会”的举行是我国政府决策法制化的表现。近几年来,针对价格问题,政府相继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价格决策听证暂行办法》、《价格法》和《听证办法》等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这都体现了我国政府办公逐步向法制化、规范化方向发展的态势。这些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也使得我国的政府办公逐步完成了有法可依的法规前期构建,体现了政府在依法治国这一基本国策实施过程中的自律精神和负责态度。 再次,举行“价格听怔会”体现了我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反映了新时期里我国政府职能转变的过程。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政治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化,我国政府针对政府职能转变进行了数次规模较大的改革。近几年来,政府尤其加快了自身改革同经济体制转轨契合的步伐。政府所扮演的角色正在逐步从原来的“大管家”向组织者和协调者的角色转化。以铁路行业方例,在改革开放前它一直是作为国家重要的职能部门在进行具体的运作。在改革开放之后,它又被全盘地当作自然垄断行业而施以严格的政府管制。这就导致铁路部门全行业长期作为“类似政府部门”存在,导致了严重的政府行政垄断行为。随着政府自身机构的改革,铁路部门也必然将迎来一个角色转化的过程。在举行的“铁路价格上调听证会”上,我们欣喜地看到政府以及铁路部门已经在政策制定和经营决策过程中开始注重和强调消费者以及更广范围的社会大众的参与。虽然在这个过程中还存在着许多亟待改进的地方,但我们有理由相信,政府在职能转变中将会进一步加大和加快前进的步伐。 说到底,“铁路票价听证会”是政府部门在市场经济逐步完善的大气候下,主动改变自身职能,协调社会各方利益均衡发展的行为。它反映了党和政府在政务决策法制化、规范化、民主化建设中的主动态度和为人民服务的一贯宗旨。在这个过程中大众和舆论的积极参与也表现出了我国的政治文明建设已经初步具备了良好的社会基础。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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