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的措施是( )。

admin2014-04-10  37

问题 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的措施是(    )。

选项 A、对应当归还的罚款,通知银行从该行政机关的账户内划拨
B、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的,从期满之日起,对该行政机关按日处50元至100元罚款
C、向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省监察、人事机关提出司法建议
D、拒不履行判决、裁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直接追究主管人员的刑事责任

答案A,B,C

解析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65条第3款的规定,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对应当归还的罚款或者应当给付的赔偿金,通知银行从该行政机关的账户内划拔。(2)在规定期限内不执行的,从期满之日起,对该行政机关按日处50元至100元的罚款。(3)向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人事机关提出司法建议。接受司法建议的机关,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告知人民法院。(4)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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