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根据涉外仲裁的特殊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了一些不同于一般国内仲裁的规定,下列有关这些规定的表述错误的是:( )
根据涉外仲裁的特殊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了一些不同于一般国内仲裁的规定,下列有关这些规定的表述错误的是:( )
admin
2013-11-20
33
问题
根据涉外仲裁的特殊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了一些不同于一般国内仲裁的规定,下列有关这些规定的表述错误的是:( )
选项
A、国内仲裁委员会不可以聘请外籍人士担任仲裁员,但涉外仲裁委员会可以
B、国内仲裁委员会仅可以仲裁非涉外案件,涉外仲裁委员会也只能仲裁涉外的案件
C、国内仲裁庭仲裁案件时,可以就其中一部分已经清楚的事实或问题先行作出部分裁决,而涉外仲裁不可以
D、对国内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能以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为由,由法院裁决不予执行,这一点对涉外仲裁委员会也同样适用刑事诉讼法
答案
B,C,D
解析
《仲裁法》第67条规定:涉外仲裁委员会可以从具有法律、经济贸易、科学技术等专门知识的外籍人士中聘任仲裁员。所以,A项正确。根据《贸仲规则》第3条的规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可以受理当事人协议提交的国内案件,该机构已不再是专门的专业涉外仲裁机构。此外,根据仲裁法重新组建的仲裁机构也有权受理涉外案件。所以,B项错误。《仲裁法》第55条规定,仲裁庭仲裁纠纷时,其中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根据《贸仲规则》第44条的规定,如果仲裁庭认为必要或者当事人提出请求经仲裁庭同意时,仲裁庭可以在作出最终仲裁裁决之前的任何时候。就案件的任何问题作出中间裁决或部分裁决。所以,C项错误。根据《仲裁法》第70条及《民事诉讼法》第274条第1款规定,法院不能以适用法律错误为由不予执行涉外仲裁裁决。所以,D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tgg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试论无效民事法律行为。[河北大学2019年研;扬州大学2019年研]
合同的附随义务[武大2015年研]
数人侵权的类型。[北航2020年研]
简述合伙法律特征。[武汉理工2008年研]
某工厂向附近一小河排放工业污水,已取得排污许可证,并向环保行政部门交纳排污费。某日,厂技术人员赵某错误操作,致使一次排出污水中的有害化学物质含量超标。以下是对随后发生的各种事件的责任判断,哪个是正确的?
下列关于本票的表述哪个是错误的?
下列哪些证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
张某于2000年3月成立一家个人独资企业。同年5月,该企业与甲公司签订一份买卖合同,根据合同,该企业应于同年8月支付给甲公司货款15万元,后该企业一直未支付该款项。2001年1月该企业解散。2003年5月,甲公司起诉张某,要求张某偿还上述15万元债务。下列
乙公司欠甲公司30万元,同时甲公司须在2000年9月20日清偿对乙公司的20万元货款。甲公司在同年9月18日与丙公司签订书面协议,转让其对乙公司的30万元债权。同年9月24日,乙公司接到甲公司关于转让债权的通知后,便主张20万元的抵销权。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
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在哪些情况下,可以缺席判决?()
随机试题
极限
在成本法中,下列属于前期费用的有()。
与法人股不同,转配股可以进入流通市场。()
信用卡按照发行对象不同可以分为()。
已知点A、B在一次函数y=kx+b(k、b为常数,且k≠0)的图象上,点A在第一象限,点B在第二象限,则下列判断一定正确的是()。
我国现行《宪法》规定,行使国家立法权的机关是()。
“裹”的形旁是_______。(南京师范大学2015)
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出任钦天监的外国人是(),现在沿用的农历(时宪历)就是在他的主持下制定的。
Serialparentsmaythinkthateachnewsiblingofferstheiroffspringthegiftofcompanionship.Butwhilewetendtothinkthat
A、Toreflecttheimagerealistically.B、Toshowthebeautifulscenery.C、Tomakethevillagespopular.D、Tounderstandthelocal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