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万某于1996年12月2日,因投机倒把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期3年,万某未上诉。1997年10月1日新刑法生效后,万某以新刑法中取消投机倒把罪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要求依新刑法改判其无罪,对此,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
万某于1996年12月2日,因投机倒把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期3年,万某未上诉。1997年10月1日新刑法生效后,万某以新刑法中取消投机倒把罪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要求依新刑法改判其无罪,对此,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
admin
2018-06-16
32
问题
万某于1996年12月2日,因投机倒把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期3年,万某未上诉。1997年10月1日新刑法生效后,万某以新刑法中取消投机倒把罪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要求依新刑法改判其无罪,对此,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
选项
A、对万某的申诉法院应支持,因按刑法从旧兼从轻原则,万某应无罪
B、对万某的申诉不能支持,但可以对其减刑
C、对万某的申诉不能支持,因新刑法对已经生效的判决不具有溯及力
D、对万某的申诉不能支持,还应撤销其缓刑,改判实刑,因其不服管理
答案
A,B,D
解析
本题考查从旧兼从轻原则。从旧兼从轻原则是对现行刑法生效以前未经审判或者判决尚未确定的行为,适用行为当时有效的法律。但是按照现行有效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罚较轻的,适用现行有效的法律。依据行为当时有效法律已经作出的生效判决,继续有效。因本案已作出生效判决,故C项表述正确,A、B、D项表述均错误,应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tgD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甲与乙订立一房屋买卖合同,规定如果甲今年年底出国,甲就把房屋卖给乙。当事人在该民事法律行为中约定的条件是()。
1995年3月,35岁的赵某离开妻儿独自到南方某城市打工。1997年7月10日起,赵某音讯全无。2001年3月5日,赵某的妻子吴某向法院申请宣告赵某为失踪人。2001年10月10日,法院经过公告期后,确认赵某失踪,判决宣告赵某为失踪人,并指定吴某为赵某的财
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区别之一是:前者违反的是法定义务,而后者违反的是约定义务。()
2000年,赵某投资100万元,钱某投资50万元,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由赵某担任董事长。公司章程规定,为了强化公司与投资人之间的关系,赵某钱某应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一年后,公司生意兴隆,B公司希望与A公司合并。赵某欣然同意,但钱某表示反对。赵某称:
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06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
甲、乙之间系同事,后因工作纠纷而反目成仇。甲为了报复乙,遂将乙与丙长期同居的真实事实公布于众,导致乙服毒自杀未遂,虽然乙被及时抢救,但成残疾。根据我国有关的法律规定,甲侵犯了乙的()。
下列情形构成无因管理的是()。
试述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内涵及要求。
随机试题
古代先哲对爱因斯坦等有颠覆性创新的科学家具体如何产生影响?表面上看,这些古人对物理学和整个科学领域的认知天真而充满错误,对科学几乎什么都不懂。但是,他们问了很多根本性问题,并进行了严肃讨论。如果当代科学家想摆脱常规思维的束缚,这些古代先哲将会是灵感的源泉:
选举制度是指由选举法规定的有关选举国家民意代表机关或公职人员的各项制度的总称,其内容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室内固定式灯具的安装高度应为()。
关于施工总承包方管理任务的说法,正确的有()。
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用人单位注册地不一致的,有关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等事项,执行()的有关规定。
甲公司2×16年12月31日持有的下列资产、负债中,应当在2×16年资产负债表中作为流动性项目列报的有()。
经营者向消费者推销移动电话时,以优惠的价格说服消费者购买与移动电话配套的电池、充电器等商品。消费者经说服接受了经营者的推销,一并购买了这几种商品。经营者的行为属于()。
根据2004年宪法修正案,下列有关国家对非公有制经济实行的政策的表述,正确的有()。
在美国,癌症病人的平均生存年限,即从确诊为癌症到死亡的年限是7年,而在亚洲癌症病人的平均生存年限只有4年,因此美国在延长癌症病人生命方面的医疗水平要高于亚洲。以下哪项如果为真,最能削弱上述论证?
Humanbeingsactinadifferentwayfromthatofanimalsjustbecausetheycanspeakwhileanimalscannot.Eventhecleverestan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