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定某企业2008年度取得主营业务收入3000万元、国债利息收入2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40万元,与收入配比的成本2100万元,全年发生的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和财务费用共计600万元,营业外支出70万元(其中公益性捐赠40万元),该企业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

admin2014-03-31  39

问题 假定某企业2008年度取得主营业务收入3000万元、国债利息收入2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40万元,与收入配比的成本2100万元,全年发生的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和财务费用共计600万元,营业外支出70万元(其中公益性捐赠40万元),该企业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2008年度该企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万元。(2008年)

选项 A、67.50
B、68.80
C、72.5
D、73.8

答案B

解析 会计利润=3000+20+40一2100—600—70=290(万元).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捐赠支出扣除限额=290×12%=34.8(万元),2008年该企业应缴纳企业所得税=(290一20+40一34.8)×25%=68.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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