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甲公司与乙公司于2012年5月20日签订了设备买卖合同,甲为买方,乙为卖方。双方约定: (1)由乙公司于10月30日前分两批向甲公司提供设备10套,价款总计为150万元。 (2)甲公司向乙公司给付定金25万元。 (3)如一方迟延履行,应向另
甲公司与乙公司于2012年5月20日签订了设备买卖合同,甲为买方,乙为卖方。双方约定: (1)由乙公司于10月30日前分两批向甲公司提供设备10套,价款总计为150万元。 (2)甲公司向乙公司给付定金25万元。 (3)如一方迟延履行,应向另
admin
2016-04-19
34
问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于2012年5月20日签订了设备买卖合同,甲为买方,乙为卖方。双方约定:
(1)由乙公司于10月30日前分两批向甲公司提供设备10套,价款总计为150万元。
(2)甲公司向乙公司给付定金25万元。
(3)如一方迟延履行,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20万元。
(4)由丙公司作为乙公司的保证人,在乙公司不能履行债务时,丙公司承担一般保证责任。合同依法生效后,甲公司因故未向乙公司给付定金。
7月1日,乙公司向甲公司交付了3套设备,甲公司支付了45万元货款。9月,该种设备价格大幅上涨,乙公司向甲公司提出变更合同,要求将剩余的7套设备价格提高到每套20万元,甲公司不同意,随后乙公司通知甲公司解除合同。11月1日,甲公司仍未收到剩余的7套设备,从而严重影响了其正常生产,并因此遭受了50万元的经济损失。于是甲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乙公司增加违约金数额并继续履行合同:同时要求丙公司履行一般保证责任。
要求:根据上述事实及有关法律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给付25万元定金是否合法?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给付25万元定金合法。根据《合同法》和《担保法》的规定,合同可以约定定金条款,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的合同约定的定金为25万元,占主合同标的额的16.67%,符合法律规定。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tcDo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中级经济法题库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分类
0
中级经济法
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在实践中,合作企业在合作期满时,其全部()往往归中国合作者所有。
某年6月20日,甲、乙公司签订100万元的买卖合同,7月1日,人民法院受理了甲公司的破产申请,同时指定丙会计师事务所担任清算人。该买卖合同甲、乙公司均未履行完毕。要求:根据破产法律制度的规定,分别回答下列问题:(1)对于甲、乙公司均未履行完毕的买卖合同
甲、乙、丙、丁在中国境内投资设立了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其中:甲、乙为国有企业,丙为集体所有制企业,丁为外国企业。甲、乙、丙、丁的出资比例依次为30%、30%、10%、30%。该合营企业股东发生的下列行为中,依法应当进行国有资产评估的有(
某公司老板与其职员约定:若该职员在本公司工作满1年,则加薪5%,该行为属于()。
汇票的背书人在票据上记载了“不得转让”字样,但其后手仍进行了背书转让。下列关于票据责任承担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根据《票据法》规定,某公司签发汇票时出现的下列情形中,导致该汇票无效的是()。
票据债务人以票据背书不连续为由抗辩,拒绝履行义务,这属于对人抗辩。()
挂失止付是指失票人将票据丧失的情况通知付款人并由接受通知的付款人暂停支付,以防止票据款项被他人取得,暂时保全失票人票据权利的一种补救措施。()
A公司原购买的国产减税车辆因转让,需依法缴纳车辆购置税,已知与其同类型的新车最低计税价格为250000元,该车已使用5年,则A公司需缴纳的车辆购置税为12500元。()
随机试题
[*]
A.增大(强)B.减小(弱)C.无变化D.A和C都可能E.B和C都可能急性中等量以下失血(失血量占总血量20%以下)时,组织液生成()。
甲企业2013年发生如下交易或事项;(1)存货盘盈净收益10万元;(2)权益法核算下初始投资成本大于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50万元;(3)在建工程建设期间发生的工程物资盘亏损失20万元;(4)因自然灾害造成存货短缺净损失30万元;
直流放大器中的零点漂移是怎样产生的?
浅Ⅱ度烧伤的局部损害深度达
【2014专业知识真题下午卷】下列有关电缆外护层的选择,哪一项符合规范的要求?()
反映商业银行对贷款损失的弥补能力和对贷款风险的防范能力的关键风险指标是()。
在经济增长放缓、处于收缩阶段时,个人和家庭应考虑()。
与文中所说中国世界遗产少的原因无关的一项是:在作者眼中可以称为遗产的是:
Forthispart,youareallowed30minutestowriteashortessayaboutyouropinionsonWesternculture.Youshouldwriteatl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