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2015年,法院在审理某案件时发现,法律对恶意取得人和善意取得人返还财物的范围无具体规定,认为存在法律漏洞,遂援引《物权法》中对占有返还财物范围的规定,对善意取得人返还财物范围作出判决。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2015年,法院在审理某案件时发现,法律对恶意取得人和善意取得人返还财物的范围无具体规定,认为存在法律漏洞,遂援引《物权法》中对占有返还财物范围的规定,对善意取得人返还财物范围作出判决。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
2023-01-06
28
问题
2015年,法院在审理某案件时发现,法律对恶意取得人和善意取得人返还财物的范围无具体规定,认为存在法律漏洞,遂援引《物权法》中对占有返还财物范围的规定,对善意取得人返还财物范围作出判决。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只要是法律没有规定的内容都是法律漏洞
B、判断法律漏洞不需要进行价值评价
C、该法律漏洞是隐藏漏洞
D、法官运用了类比推理
答案
C,D
解析
A选项。法学家拉伦茨将“法律漏洞”定义为违反计划的不圆满性。这里的计划实际上是立法的人所显现的规整意向。如果这种欠缺是立法者有意识的决定,就不能归为法的漏洞。这被他称为“有意义的沉默”。事实上,法律是调整社会关系、解决社会矛盾的一种工具,却并非唯一工具,并非所有的社会关系都需要通过法律进行调整。因此法外空间是必然存在的,而不是只要是法律没有规定的内容都是法律漏洞。A选项的说法是错误的。
B选项。价值评价是主体对客体可能具有的价值和实践改造客体后的意义、成果等进行的评价。它根据主体的利益、主体的价值需求来评判客体。而我们判断是否存在法律漏洞的前提和依据就是立法计划(目的),显然立法计划具有立法者的价值取向,而判断法律未作规定的事项是否违反立法计划,又不可避免带有立法者对于法律的价值评价,因此可以说,判断法律漏洞一定需要价值评价。B错误。
C选项。以法律对待决的具体个案是否有明确的规定为标准,可以将法律漏洞分为明显漏洞与隐藏漏洞。明显漏洞,是指针对特定的事实和问题,法律依据立法计划应规定而没有规定。隐藏漏洞,是指法律对某一问题虽然有所规定,但规定不充分或对于应当规定的例外情况没有规定。题干中所说“法律对恶意取得人和善意取得人返还财物的范围无具体规定”,法律中对于何种情形下要返还财产有明确规定,但没有规定具体范围,因此是一种隐藏漏洞。
D选项。类比推理亦称“类推”。根据两个对象在某些属性上相同或相似,通过比较而推断出它们在其他属性上也相同。这是一种或然的法律推理方法。在法律中。占有返还和善意/恶意取得的返还具有许多相同属性,都属于物权法的调整范围,都是占有人及物权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都是占有人对物权人的返还等。法官因为以上相同属性,类推适用了物权的占有中对返还财物范围的规定,是一种类比推理。因此D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tYIi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A.糊丸B.滴丸C.小蜜丸D.大蜜丸E.包衣滴丸除另有规定外,应在30分钟内全部溶散的丸剂是
可用浓硫酸和重铬酸钾区别的化合物是
下列药材关于水试方法,说法错误的是
山豆根为豆科植物越南槐的干燥根及根茎。山豆根的主要活性成分是生物碱,大多属于喹诺里西啶类。山豆根具有抗肿瘤、抗溃疡、抗心律失常、抗炎及保肝等作用。下列属于亲脂性生物碱的是
A.干燥B.阴干或晾干C.暴晒或及时干燥D.冷冻干燥E.晒干或低温干燥《中国药典》规定药材产地加工的干燥方法少数药材需要短时间干燥,可表示为
关于颗粒剂质量要求的说法,错误的是
患者,女,70岁,BMI21kg/m2,45岁绝经,10年前开始,经常出现腰背部疼痛,活动后加重,但未就诊,平日外出活性较少,近5年身高降低驼背明显。10天前患者不慎摔倒,右上肢活动受限、疼痛,就诊后检查结果:血钙1.97mmol/L,血磷1.39mmol
关于絮凝度的表述,错误的是
下列选项中属于胃溶型薄膜衣材料的是
下列选项中,结直肠癌最早出现的症状常是()。
随机试题
微恶风见于下列哪些感冒()
下列有关法人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图(a)滤波器的幅频特性如图(b)所示,当ui=ui2=sinl00tV时,输出uo=uo1,当ui=ui2=sin104tV时,输出uo=uo2,那么,可以算出()。
爆破排淤填石法的特点是:块石落底效果好,堤身经过反复爆破震动后密度高,稳定性好,()不需要等待淤泥固结即可施工上部结构。
本案的仲裁协议在下列情况下应无效()。若某工厂与某研究所订立的该合同无效,则合同中约定的仲裁协议()。
高级计量法是指商业银行在满足监管机构提出的资格要求以及定性和定量标准的前提下,商业银行监管资本要求可以通过()来给出。
甲公司成立于2004年,主营业务为氨纶生产,自成立以来一直保持着高速增长,氨纶年生产能力从成立之初的1000吨发展到目前的30000吨。2010年,公司开始向其他业务扩张,先后投资建设了三家五星级酒店、一家旅游度假村以及省内一条高速公路的经营等。但这种扩张
职业道德是从业者在其特定职业活动中应当遵循的职业行为规范的总和。下列关于职业道德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Therearethreebasicsectionswhichmakeupareceiver:thetunerorradiosignalreceivingsection,thepreamplifiercontrols
A、Getadviceorsuggestionsfromothers.B、Developsomenewusefulhabits.C、Learnsomethingfromotherpeople.D、Lookatoursel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