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甲公司和乙企业签订合同,订购100套学生桌椅,准备捐献给丙学校。甲乙双方约定,由乙企业将学生桌椅直接交付给丙学校。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甲公司和乙企业签订合同,订购100套学生桌椅,准备捐献给丙学校。甲乙双方约定,由乙企业将学生桌椅直接交付给丙学校。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dmin
2020-07-15
34
问题
甲公司和乙企业签订合同,订购100套学生桌椅,准备捐献给丙学校。甲乙双方约定,由乙企业将学生桌椅直接交付给丙学校。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选项
A、如果丙学校希望变更桌椅的规格,可以请求甲公司变更合同
B、如果甲公司和乙企业因法定原因解除合同,应当征得丙学校的同意
C、如果乙企业没有按约定的时间向丙学校交付桌椅,应当向丙学校承担违约责任
D、如果乙企业向丙学校交付的桌椅不符合质量要求,应当向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
A,D
解析
本题考核点是合同的相对性及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合同关系只能发生在特定的主体之间,所以选项A正确.选项B错误;当事人约定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所以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tVJQFFFM
本试题收录于:
经济法题库注册会计师分类
0
经济法
注册会计师
相关试题推荐
某公司签发一张商业汇票。根据票据法的规定,该公司的下列签章行为中,正确的是()。
A企业为了控制合同风险,明确规定其法定代表人郭某对外签订合同的最高限额为200万元。2001年4月1日,郭某在一次商品交易会上,为了抓住稍纵即逝的商机,代表A企业与B企业签订了一份250万元的买卖合同.B企业并不知道郭某违反了A企业的内部规定。按照买卖合同
2006年7月10日,甲与乙订立买卖合同,以500万元的价格向乙购买一套精装修住房。当日,甲支付了40万元定金,乙将房屋交付给甲。双方约定:甲应于8月1日前付清余款;乙应在收到余款后两日内办理房屋过户手续。7月15日,当地突降特大暴雨,该房屋被淹没,损失额
甲将其位于某住宅楼顶层的一套住房出租给乙,租期2年,月租金9000元,但未约定租金支付方式,书面租赁合同签订当日,乙向甲支付了1年的租金。租期第2个月,房屋天花板严重漏雨。乙通知甲维修,甲以合同未约定维修条款为由拒绝。乙只好自己找人维修,花去维修
2013年10月15日,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申请受理了A公司破产清算案,并指定了管理人。在该破产案件中,存在以下情况:(1)根据A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分两期缴纳出资,其中,第一期出资于2011年2月1日公司设立时缴纳,第二期出资于2014年2月28
青山公司被法院裁定重整,重整计划被批准后,青山公司执行了一部分,不再继续执行,法院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青山公司重整前欠碧水公司5万元货款及20万元的设备款,欠红花公司20万元货款,欠绿杨公司10万元租金。根据重整计划,碧水公司放弃了5万元的货款,重整计
甲会计师事务所被人民法院指定为乙企业破产案件中的管理人。甲向债权人会议报告的有关报酬方案的下列内容中,符合企业破产法律制度规定的有()。
甲、乙、丙三位发起人,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为800万元。(1)三位发起人共出资240万元,其中甲以货币出资120万元,持有公司15%的股份;乙以房屋出资80万元,持有公司10%的股份;丙以专利技术出资40万元,持
甲公司为支付货款,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以A银行为承兑人、金额为1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A银行在票据承兑栏中进行了签章。乙公司为向丙公司支付租金,将该票据交付丙公司,但未在票据上背书和签章。丙公司因需向丁公司支付工程款,欲将该票据转让给丁公司。丁公司发现票据
随机试题
企业单位设置“备用金”账户进行定额备用金核算时,备用金使用部门领用时记人借方,收回时记入贷方。本账户的余额表示备用金的余额。平时备用金使用部门报账时,通过本账户核算。
会计电算化的近期计划应与中长期计划相适应。()
我国《证券法》对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内容包括()。
公众责任保险是以()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
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处以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的是()。
初步核算,某省2017年全年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310.38亿元,比上年增长27.86%。按城乡分,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177.46亿元,比上年增长27.17%;农村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32.92亿元,比上年增长34.33%。城镇固定资产投资中,国有及
许多种类的蜘蛛都会随着它们所在的花的颜色的改变而变色。与人类不同,被那些蜘蛛捕食的昆虫拥有敏锐的颜色分辨能力,它们能够容易地识别出经过伪装的蜘蛛。于是很清楚,蜘蛛颜色的改变肯定是有利于它们逃避自己的天敌的缘故。以下哪一项如果为真,最能加强上述论证
我国对社会团体的成立实行()。
Whatisthesignificanceofthenewlydiscoveredfossils?
A、Tuesdaymorning.B、Tuesdayafternoon.C、Thursdaymorning.D、Thursdayafternoon.B男士说,葬礼在星期二举行,遗体吊唁仪式安排在下午。所以答案是B。对话提到两个时间点,星期二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