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4条第1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

admin2019-03-07  30

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4条第1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请回答以下问题:
条文中“不退还”应如何理解?

选项

答案条文中的“不退还”是指挪用公款后,因客观原因在一审宣判前不能退还的情形。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tQzU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