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对下列案件的数罪并罚,适用错误的是( )。
对下列案件的数罪并罚,适用错误的是( )。
admin
2014-06-10
26
问题
对下列案件的数罪并罚,适用错误的是( )。
选项
A、甲犯A罪,处10年有期徒刑,犯B罪,处15年有期徒刑,并罚后决定执行22年有期徒刑
B、乙犯A罪,处无期徒刑,犯B罪,处无期徒刑,并罚后决定执行死刑缓期2年执行
C、丙犯A罪,处5年有期徒刑,犯B罪,处7年有期徒刑,并罚后决定执行12年有期徒刑
D、丁犯A罪,处10年有期徒刑,犯B罪,处无期徒刑,并罚后决定执行无期徒刑
答案
A,B
解析
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35年的,并罚最高不得超过20年,两个无期徒刑不能合并为一个死刑或者死刑缓期执行。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tQi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法律制定的依据、权限和程序必须遵守宪法,要维护法制统一。这是法律制定的
关于法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哪些?()
从违法行为的构成要素看,判断某一行为是否违法的关键因素是什么?()
新婚夫妇到影楼拍摄婚纱照。由于拍摄工作人员工作失职,导致所拍婚纱照片的底片未能保存下来,该新婚夫妇以服务合同内容未能履行为由将影楼诉至法院。下列有关法律关系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下列关于我国经济制度的表述错误的是()。
关于全面依法治同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下列理解正确的是()。(2017单11)
《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根据此项规定,甲订立遗嘱将自己拥有的房屋指定由其小儿子乙继承。在此,法律发挥的规范作用是()
防御商标
甲于2009年5月死亡,留有一笔遗产。甲之妻乙尚在世,大儿子丙于2008年去世,丙曾收养过一名小孩丁,甲之二女儿离家一年多且杳无音信,无子嗣。甲在去世前曾留下遗嘱将一套房子给邻居戊,戊答应,但在甲死后遗产分割前出车祸身亡,仅有一子。下列关于代位继承和转继承
随机试题
下列对“通胀预期”的理解,正确的是()。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方式大体可以分为事前、事中和事后三种,事前监督管理有关安全生产许可事项的审批,下列需要审批的许可证包括()。
上海某大学为加强学术交流,于2007年5月邀请德国一学术代表团讲学,将从武汉口岸运进该学术代表团讲学用的专用设备,其中包括一套探测器。货物进口时,该大学已向海关注册,委托武汉某报关企业向武汉海关办理该专用设备的进口手续。讲学结束后该学校决定留购这套探测器并
在我国,( )可以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基金代销业务资格,从事基金的代销业务。
下列关于10年期国债期货合约的说法中,正确的有()。Ⅰ.上市的10年期国债期货合约交易代码为TⅡ.实行到期实物交割Ⅲ.标的为面值1000万元人民币、票面利率6%的名义长期国债Ⅳ.挂牌合约为最近的3个季月,最低交易保证金为2%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的是()。
根据车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使用中的交通工具,属于车船税征收范围的有()。
哲学基本问题的第一方面,是存在和思维或物质和意识何为世界本原的问题,即认识论问题。()
以下关于10GbpsEthernet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A、He’dliketoexchangeideaswithotherdoctors.B、Heisafraidofbeinginfectedbyhispatients.C、Hepreferstoputhispati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