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药厂以本厂过期药品作为主原料,更改生产日期和批号生产出售;甲市乙县药监局以该厂违反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决定没收药品并处罚款20万元。药厂不服向乙县政府申请复议,乙县政府调查审理后,决定没收药品并将罚款降为10万元;药厂不服予以起诉。下列有关本案的说法中

admin2020-05-06  38

问题 某药厂以本厂过期药品作为主原料,更改生产日期和批号生产出售;甲市乙县药监局以该厂违反药品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决定没收药品并处罚款20万元。药厂不服向乙县政府申请复议,乙县政府调查审理后,决定没收药品并将罚款降为10万元;药厂不服予以起诉。下列有关本案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选项 A、被告为乙县药监局,由乙县法院管辖
B、被告为乙县政府,由甲市中级法院管辖
C、法院应对被诉行政行为和药厂的行为是否合法一并审理和裁判
D、药厂提供的证明被诉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不成立的,不能免除被告对被诉行政行为的举证责任
E、法院应以经过庭审质证并经法庭审查认定的证据作为裁判的依据

答案B,D,E

解析 (1)选项AB: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处理结果、确认原行政行为无效以及确认原行政行为违法(以违反法定程序为由者除外)],复议机关为被告;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2)选项C: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被诉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和适当进行审查;在本案中,法院对药厂的行为是否合法作为处理案件的事实依据进行审查,但不对其进行裁判。(3)选项D:原告可以提供证明被诉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原告提供的证据不成立的,不免除被告对被诉行政行为的举证责任。(4)选项E:证据只有经过庭审质证并经法庭审查认定,才能作为裁判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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