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张某在人行道上被违章驾驶的李某撞伤,被送到某医院进行急救手术,因输血染上丙肝病毒。后查明所输血液是由某血站提供的。对因感染丙肝病毒所导致的损害,张某可请求( )。(2012一法专一27)
张某在人行道上被违章驾驶的李某撞伤,被送到某医院进行急救手术,因输血染上丙肝病毒。后查明所输血液是由某血站提供的。对因感染丙肝病毒所导致的损害,张某可请求( )。(2012一法专一27)
admin
2021-10-25
17
问题
张某在人行道上被违章驾驶的李某撞伤,被送到某医院进行急救手术,因输血染上丙肝病毒。后查明所输血液是由某血站提供的。对因感染丙肝病毒所导致的损害,张某可请求( )。(2012一法专一27)
选项
A、李某承担赔偿责任
B、医院承担赔偿责任
C、血站承担赔偿责任
D、医院和李某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
B,C
解析
“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据此,本题中的医院与供血站之间承担的是不真正连带责任,故D项错误,BC项正确。连带责任与不真正连带责任的区别在于,不真正连带责任的两个以上的主体都要承担责任,但承担责任的原因不相同,并且其中有的主体要承担最终责任,有的主体最终没有责任。连带责任都要承担责任,但承担责任的原因相同,而且主体最终是分担责任的。本题中,李某的侵权与丙肝病毒所致的损害之间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故A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tNE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被告人李某,出租车司机,因受单位领导批评,为发泄不满驾车驶入闹市区冲向密集人群,当场撞死5人,撞伤20人。李某的行为构成()。
婆婆甲跟儿媳妇乙关系不和,媳妇乙想置婆婆甲于死地。由于婆婆甲平时视紫砂壶为珍宝,于是乙就在婆婆的紫砂壶里投放了毒药。没想到那天,他们家忽然来了七个客人,婆婆甲就把心爱的紫砂壶拿出来,给大家沏茶喝,最终导致七个人全部中毒。则乙的行为构成()。
下列选项中,属于单行刑法的是()
我国刑罚同一切剥削阶级国家刑罚的本质区别在于()。
故意伤害致死与故意杀人的区别是()。
2007年12月7日,甲身为某市畜牧局动物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进行执法检查时,在发现乙非法携带“瘦肉精”(学名盐酸克仑特罗)的情况下,不正确履行职责,既未将乙所携带的“瘦肉精"全部查扣,亦未将乙携带“瘦肉精”的情况移交职能部门进行处理,当场收取乙3800
郭某曾立下书面遗嘱,将其全部遗产3间房屋和2万元存款给长子郭甲继承。但弥留之际,郭某看到郭甲似乎在窃笑,巴不得自己赶快死,便宣布把自己的全部遗产给次子郭乙继承。当时在场的人员有护士小王、郭甲、郭乙及郭某的女儿郭丙。郭丙患有严重的精神病,无业在家。郭某对郭丙
法学通说认为,共同共有的主要类型包括()
我国《刑法》第163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
《民法总则》第109条规定:“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第110条规定:“自然人享有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权利。”死者是否享有名誉权?
随机试题
2007年12月31日晚,北京大学在百年纪念讲堂举行一年一度的新年联欢晚会。校长许智宏致词鼓励北大全体学生要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不断创造新的辉煌;随后演唱了流行歌曲《隐形的翅膀》,赢得了台下数千学子们的热烈掌声。请以此为话题,写一篇不少于800字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建立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制度,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主要环节是()。
甲公司为工业企业,2015年有关资料如下:(1)本年销售商品收入为1200万元,应收账款期初余额200万元,期末余额150万元,预收账款期初余额40万元,期末余额90万元,本年发生的销货退回支付现金80万元。假定不考虑增值税和坏账准备等因素。(
在下列关于会议纪要特点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教学是一种传授知识的活动。()
下列有关生活常识,正确的是()。
一个冬日的下午,我到路边的书店买杂志。我掏出五张一元的钞票,交到店主的手上。就在这个时候,突然间刮起一阵冷风,店主的手一松,其中一张一元钞票便随风飘到街角一个乞丐的身旁。这时店主说:“糟了!这下肯定拿不回来了!”我的脑子还没反应过来,只见乞丐拿
BiologyCardiacMuscleWhydoestheprofessorsaythis:
Marriagemayimproveyoursleep,andbettersleepmayimproveyourmarriage,twonewstudiessuggest.Womenwhoaremarried
Whatarethetwospeakersmainlytalkingabout?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