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国与乙国1992年合并为一个新国家丙国,此时,丁国政府发现,原甲国中央政府、甲国南方省,分别从丁国政府借债3000万美元和2000万美元。同时,乙国元首以个人名义从丁国的商业银行借款100万美元,用于乙国1991年救灾。上述债务均未偿还。甲乙丙丁四国没有

admin2017-06-13  33

问题 甲国与乙国1992年合并为一个新国家丙国,此时,丁国政府发现,原甲国中央政府、甲国南方省,分别从丁国政府借债3000万美元和2000万美元。同时,乙国元首以个人名义从丁国的商业银行借款100万美元,用于乙国1991年救灾。上述债务均未偿还。甲乙丙丁四国没有关于甲乙两国合并之后所涉债务事项的任何双边或多边协议。根据国际法中有关原则和规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8年试卷一第33题)

选项 A、随着一个新的国际法主体丙国的出现,上述债务均已自然消除
B、甲国中央政府所借债务转属丙国政府承担
C、甲国南方省所借债务转属丙国政府承担
D、乙国元首所借债务转属丙国政府承担

答案B

解析 国家继承的对象是国家在国际法上的权利义务,一般分为两大类:关于条约方面的继承和非条约事项的继承,其中包括对国家债务的继承。本题中,甲国与乙国合并为一个新国家丙国,则丙国应当继承甲国与乙国的国家债务,A项认为债务均已自然消除是错误的。
    国家债务是指一国对他国或国际组织所负的任何财政义务,具体是指以国家名义负担并且用于整个国家或者某个地方的债务。国家债务是应当继承的。甲国中央政府所借债务是以国家名义负担的,属于国家债务,转属丙国政府承担。B选项正确。
    某一地方当局以自身名义负担且用于地方的债务,即地方债务,不属于国家债务的范围。地方债务和私人债务国家不负赔偿责任,也不属于国家继承的范围。甲国南方省所借债务属于地方债务。乙国元首以个人名义所借债务属于个人债务,二者不能转属丙国政府承担,C项、D项均不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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