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刚今年13岁,父母于一年前同时遇难。现小刚在学校将小朋友小强眼睛打伤,花去医疗费3万元。经查,小刚的外祖父母有财产8万元,祖父母家徒四壁,哥哥(28岁)有财产20万元。应该由谁来承担3万元的赔偿责任?( )

admin2009-05-10  31

问题 小刚今年13岁,父母于一年前同时遇难。现小刚在学校将小朋友小强眼睛打伤,花去医疗费3万元。经查,小刚的外祖父母有财产8万元,祖父母家徒四壁,哥哥(28岁)有财产20万元。应该由谁来承担3万元的赔偿责任?(  )

选项 A、小强的祖父母
B、小强的外祖父母
C、小强的哥哥
D、由小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哥哥共同承担

答案B

解析 《民通意见》159条规定:“被监护人造成他人损害的,有明确的监护人时,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不明确的,由顺序在前的有监护能力的人承担民事责任。”《民法通则》第16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来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因此,应该由顺序在前且有监护能力的人承担责任。小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为同一顺序,小强的哥哥在第二顺序,而小强的祖父母没有能力赔偿,所以应该由小强的外祖父母承担赔偿责任。B为应选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tIn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