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55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56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admin2014-02-18  29

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55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56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规定用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试分析上述两条法律规定。

选项

答案这两条法律是关于民事法律行为要件的规定。 这两条法律规定的立法意义在于:明确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的条件,指导当事人成立合法的民事行为,以保证市场秩序的正常运转。 民事法律行为的要件包括: 第一,行为人合格。行为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对于自然人而言,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任何民事法律行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则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独立从事与其年龄、智力或者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对于法人而言,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在法律批准的业务范围内从事民事活动。 第二,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行为人表现于外部的表示与其内在的真实意志相一致,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内部意思与外部表示一致;二是出于行为人的自愿。如果行为人的外部表示与其内心真实意志不一致,则为意思表示不真实,不能产生行为人预期的民事法律后果。 第三,行为内容合法。民事法律行为内容不得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首先,民事法律行为的内容不得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或禁止性规范相抵触。如果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与任意性规范不一致,则不影响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因为任意性规范是为了补充当事人意思表示的不足而设立的。其次,民事法律行为的内容不得违背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四,行为形式合法。对于要式民事法律行为而言,只有在采用法律规定的特定形式时才能受到法律保护;对于不要式民事法律行为而言,法律没有对形式要件作出限制性规定,当事人可以选择口头、书面或其他形式作为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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