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欠乙公司40万元,一直无力偿还;丙公司欠甲公司30万元,已到期,但甲公司怠于行使对丙公司的债权。对甲公司的行为,乙公司可以( )。

admin2018-06-22  38

问题 甲公司欠乙公司40万元,一直无力偿还;丙公司欠甲公司30万元,已到期,但甲公司怠于行使对丙公司的债权。对甲公司的行为,乙公司可以(    )。

选项 A、行使代位权,要求丙公司偿还30万元
B、以债务承担为由要求丙公司代甲公司偿还30万元
C、要求甲公司承担乙公司因行使代位权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D、以债权让与为由要求丙公司代甲公司偿还30万元
E、以甲公司名义起诉丙公司,但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起诉

答案A,C

解析 (1)选项BD:债务承担至少需要甲公司和丙公司达成合意,债权让与需要甲公司和乙公司达成合意,题干中未表明此类案情,予以排除;
(2)选项E: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时,以自己的名义行使;
(3)选项C:根据《合同法》第73条的规定,债权人胜诉的,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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