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市A县的刘某与乙市B区的何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购买何某位于丙市C区的一套房屋。合同约定,因合同履行发生的一切纠纷,应提交设立于甲市的M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之后,刘某与何某又达成了一个补充协议,约定合同发生纠纷后也可以向乙市B区法院起诉。刘某按约定先行支
甲市A县的刘某与乙市B区的何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购买何某位于丙市C区的一套房屋。合同约定,因合同履行发生的一切纠纷,应提交设立于甲市的M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之后,刘某与何某又达成了一个补充协议,约定合同发生纠纷后也可以向乙市B区法院起诉。刘某按约定先行支
admin
2015-10-10
32
问题
甲市A县的刘某与乙市B区的何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购买何某位于丙市C区的一套房屋。合同约定,因合同履行发生的一切纠纷,应提交设立于甲市的M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之后,刘某与何某又达成了一个补充协议,约定合同发生纠纷后也可以向乙市B区法院起诉。刘某按约定先行支付了部分房款,何某却迟迟不按约定办理房屋交付手续,双方发生纠纷。刘某向M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何某履行交房义务,M仲裁委员会受理了此案。在仲裁庭人员组成期间,刘某、何某各选择一名仲裁员,仲裁委员会主任直接指定了一名仲裁员任首席仲裁员组成合议庭。第一次仲裁开庭审理过程中,刘某对何某选择的仲裁员提出了回避申请由刘某申请理由成立,仲裁委员会主任直接另行指定一名仲裁员参加审理。第二次开庭审理,刘某请求仲裁程序重新进行,何某则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主张仲裁协议无效,请求驳回刘某的仲裁申请。经审查,仲裁庭认为刘某申请仲裁程序重新进行、何某主张仲裁协议无效理由均不成立。仲裁庭继续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何某在30日内履行房屋交付义务。因何某在义务履行期间内拒不履行房屋交付义务,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何某则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问题:
如法院撤销仲裁裁决,刘某、何某可以通过什么方式解决他们的纠纷?理由是什么?
选项
答案
仲裁裁决被撤销后,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也可以重新达成仲裁协议申请仲裁。因为,一方面原仲裁协议和管辖协议都是无效的;另一方面仲裁裁决被撤销后,原协议即已失效,只能重新达成协议方能申请仲裁。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tC5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主观题试卷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主观题试卷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企业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应该遵循有关要求。错误的要求是()。(2008年单项选择第29题)
(2010年多项选择第66题)关于促进出口政策的说法,正确的是()。
(2008年单项选择第34题)根据WTO规则,构成商品倾销的条件之一是出口价格低于()。
已知营运资金等于流动资产减去流动负债,某公司用银行存款购买机器设备,下列关于相关指标变动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反映企业在某一特定时期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及其相互关系的会计报表是()。
某公司准备发行普通股股票筹资,该股票目前市场价格为40元,筹资费用率为股票市价的9%,本年每股发放现金股利2.3元,预计以后每年股利增长率保持在4%左右,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则该普通股成本为()。
国有企业治理结构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
控制的基本要求包括()。
下列关于相关因素变动对盈亏平衡点的影响的表述正确的是()。
某市新建一酒厂,能够生产高、中、低三个档次白酒。为了解投产后的利润情况,财务人员对有关数据进行了预测,测算结果如下表所示:投产后第二年,企业发现高档白酒的市场竞争非常激烈,决定通过电视广告宣传其品牌,当年需投入广告费100万元同时暂不生产高档白
随机试题
—Howabouthavinglunchwithmetoday,Paul?
________是连接计算机CPU、内存、辅存、各种输入输出部件的一组物理信号线及相关的控制电路。
风湿性疾病关节痛的评估要点最重要的是
下列情况下应考虑色素痣恶变,除了
不寐属心肾不交,虚阳上扰者,官
下列关于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的目的,错误的是()。
2016年11月1日,甲公司接受乙公司委托为其安装一项大型设备,安装期限为3个月,合同约定乙公司应支付安装费总额为60000元。当日收到乙公司20000元预付款,其余款项安装结束验收合格后一次付清。截至2016年12月31日,甲公司实际发生安装费15
一个富人告诫自己的孩子,如果孩子不好好学习和奋斗,他就会把自己的财产捐给国家。对此,你有什么看法?
使用VC6打开考生文件夹下的源程序文件modi2.cpp。阅读下列函数说明和代码。函数num(char*str)实现返回字符串中非数字的个数。例如:abcl23abc45返回输出:6将函数num()补充完整。注意:请
WhoisTom?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