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市A县的刘某与乙市B区的何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购买何某位于丙市C区的一套房屋。合同约定,因合同履行发生的一切纠纷,应提交设立于甲市的M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之后,刘某与何某又达成了一个补充协议,约定合同发生纠纷后也可以向乙市B区法院起诉。刘某按约定先行支
甲市A县的刘某与乙市B区的何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购买何某位于丙市C区的一套房屋。合同约定,因合同履行发生的一切纠纷,应提交设立于甲市的M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之后,刘某与何某又达成了一个补充协议,约定合同发生纠纷后也可以向乙市B区法院起诉。刘某按约定先行支
admin
2015-10-10
35
问题
甲市A县的刘某与乙市B区的何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购买何某位于丙市C区的一套房屋。合同约定,因合同履行发生的一切纠纷,应提交设立于甲市的M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之后,刘某与何某又达成了一个补充协议,约定合同发生纠纷后也可以向乙市B区法院起诉。刘某按约定先行支付了部分房款,何某却迟迟不按约定办理房屋交付手续,双方发生纠纷。刘某向M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何某履行交房义务,M仲裁委员会受理了此案。在仲裁庭人员组成期间,刘某、何某各选择一名仲裁员,仲裁委员会主任直接指定了一名仲裁员任首席仲裁员组成合议庭。第一次仲裁开庭审理过程中,刘某对何某选择的仲裁员提出了回避申请由刘某申请理由成立,仲裁委员会主任直接另行指定一名仲裁员参加审理。第二次开庭审理,刘某请求仲裁程序重新进行,何某则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主张仲裁协议无效,请求驳回刘某的仲裁申请。经审查,仲裁庭认为刘某申请仲裁程序重新进行、何某主张仲裁协议无效理由均不成立。仲裁庭继续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何某在30日内履行房屋交付义务。因何某在义务履行期间内拒不履行房屋交付义务,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何某则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问题:
如法院撤销仲裁裁决,刘某、何某可以通过什么方式解决他们的纠纷?理由是什么?
选项
答案
仲裁裁决被撤销后,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也可以重新达成仲裁协议申请仲裁。因为,一方面原仲裁协议和管辖协议都是无效的;另一方面仲裁裁决被撤销后,原协议即已失效,只能重新达成协议方能申请仲裁。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tC5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主观题试卷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主观题试卷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企业并购后的整合是决定并购目的能否实现的重要环节,下列整合活动中,不属于并购后整合的是()。(2011年单项选择第21题)
(2011年多项选择第64题)下列管制措施中,属于直接的非关税壁垒的是()。
某生产化妆品的跨国公司,为使产品打进中国市场,准确、及时把握和利用市场机会,在对中国市场进行深入调查分析后,决定以白领女性顾客群体作为其目标市场,集中营销。由于化妆品市场竞争激烈,为使自己的产品获得稳定的销路,该公司着力培养自己产品的特色,决定采取差别化的
将消费者购买行为分为复杂的购买行为、减少失调感的购买行为、习惯性的购买行为、追求多样化的购买行为的标准是()。
下列不属于短期偿债能力分析的指标的是()。
工业企业中的小型企业从业人员在()人以下,销售额在()万元以下,资产总额在()万元以下。
有下列()情形的,劳动合同即可终止。
某企业按照产品和地区分为若干个子公司独立核算、独立经营,该企业的组织形式是()。
人员配备的任务包括()。
资本规模达到一定数额的股权投资企业,应当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该数额是()。
随机试题
中国的国家制度是什么?为什么说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肠瘘瘘口的负压引流管的负压应维持在
A.诸气B.营气C.元气D.宗气E.清气三焦的功能是主持
关于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变,下列哪项不正确()
图示等腰直角三角形单元体,已知两直角边表示的截面上只有剪应力,且等于τ0,则底边表示的截面上的正应力σ和剪应力τ分别为:
下列句子中,没有使用通感的修辞手法的是()。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依法行使自治权。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列哪一机关不享有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制定权?()
(A)条件(1)充分,但条件(2)不充分。(B)条件(2)充分,但条件(1)不充分。(C)条件(1)和条件(2)单独都不充分,但条件(1)和条件(2)联合起来充分。(D)条件(1)充分,条件(2)也充分。(E)条件(1)和条件(2)单独都不充分,条
"Thisoveruseofwrappingisnotconfinedtoluxuries."(line4,paragraph1)means______.Accordingtothepassage,dairiesa
AreyouinterestedinseeingthebeautifulfallfoliageofNewEnglandbuttiredoftrafficjamsandoverbookedhotels?Thenthi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