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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有创之自明,不衷古制者:廷杖、东两厂、锦衣卫、镇抚司狱是已。是数者,杀人至惨而不丽于法。踵而行之,至末造而极。举朝野命,一听武夫、宦竖之手,良可叹也。 东厂之设,始丁成祖。锦衣卫之狱,太祖尝用之……厂与卫相倚,故言者并称厂卫。——《明史.刑法志
刑法有创之自明,不衷古制者:廷杖、东两厂、锦衣卫、镇抚司狱是已。是数者,杀人至惨而不丽于法。踵而行之,至末造而极。举朝野命,一听武夫、宦竖之手,良可叹也。 东厂之设,始丁成祖。锦衣卫之狱,太祖尝用之……厂与卫相倚,故言者并称厂卫。——《明史.刑法志
admin
2021-11-18
40
问题
刑法有创之自明,不衷古制者:廷杖、东两厂、锦衣卫、镇抚司狱是已。是数者,杀人至惨而不丽于法。踵而行之,至末造而极。举朝野命,一听武夫、宦竖之手,良可叹也。
东厂之设,始丁成祖。锦衣卫之狱,太祖尝用之……厂与卫相倚,故言者并称厂卫。——《明史.刑法志三》
清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和理论,分析上述材料并回答下列问题:
该现象的影响是什么?
选项
答案
厂卫干预司法活动,是明朝一大弊政。厂卫并非国家正式的司法机关,但在皇帝的纵容之下,由宦官操纵,凌驾于司法机关之上,享有侦查缉捕、监督审判、法外施刑等种种司法特权。厂卫之制是皇权高度集中和恶性发展的产物。明朝厂卫干预司法活动,是封建君主专制极端发展、统治者滥用权力的结果,它完全破坏了封建社会正常的法制状态,加速了明朝的灭亡。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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