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会议成员中,下列人员中享有表决权的有:( )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会议成员中,下列人员中享有表决权的有:( )
admin
2014-01-15
38
问题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会议成员中,下列人员中享有表决权的有:( )
选项
A、无论申报债权与否的全体债权人
B、全体申报债权的债权人
C、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
D、无财产担保的债权人
答案
B
解析
《企业破产法》第59条。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t7g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我国甲公司与外国乙公司签订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并在合同中订立仲裁条款,约定因该合同产生的纠纷由某外国仲裁机构裁决。后该外国仲裁机构根据此仲裁条款对双方的合同纠纷作出仲裁裁决,判决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该判决如需要我国法院承认和执行,可以通过
在2001年的广州交易会上,深圳甲公司与上海乙公司签订购销合同,合同约定由买方乙公司预付定金20万元。由于乙公司银行账户被法院冻结,乙公司借用其长期合作伙伴丙公司的银行账户进行了定金的转账。甲公司业务代表由于合同专用章丢失,借用了当地广州丁公司的合同专用章
若蓝光公司对外负债100万元无力偿还,以下哪些说法符合《公司法》规定?()若宏远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某有过错,青云有限公司欲解除其职务,以下哪些做法符合《公司法》规定?()
关于合同纠纷进行诉讼的协议管辖与当事人对合同管辖问题的意思自治,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外国法院的判决需要在中国承认与执行的,应当提出申请,下列关于申请的程序表述不正确的是:
某生产企业宣传自己制造的产品质量好价格便宜,引来众多消费者购买其产品。事后许多消费者发现产品质量有严重问题,于是许多人分别向同一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了诉讼,那么以下表述正确的是:
甲与其他两个人合伙设立了一家食品厂,此前,甲曾向乙借款5万元,一半用于合伙的出资,一半用于自己房屋的翻新改造。食品厂经营半年后,获纯利3万元,恰在此时,甲的房屋因一场大火烧毁,乙遂要求甲偿还借款,而甲已无其他财产可供清偿债务,对此下列做法错误的是:
债务人杜存刚于履行期限届满之时向债权人陈锦履行合同,要交付小站大米100吨,但是债务人杜存刚却在约定交货地点找不到陈锦,其便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将标的物大米提存。那么陈锦领取该被提存的小站大米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
某船舶上设定了抵押权,一次海上航行中,船舶发生碰撞,被拖往一修船厂修理,船舶营运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修理费用,修船人将船舶留置,船舶的营运人有船员工资和港务费没有支付,相关权利的行使顺序为:()。
随机试题
下列关于PowerPoint2000中将演示文稿保存为以放映方式打开的文件类型的叙述正确的是_______。
属于男性外生殖器的是
患者主诉近三个月来左上后牙咬物痛。一天来,热水引起剧痛,并牵涉到左侧头颞部,带冷水瓶来就诊。检查:见有深龋洞,无探痛,叩痛(+),牙龈未见异常。
FIDIC是指()。
下列关于基金销售人员基本行为规范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下列会计事项中,不属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是()。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因进货退出或折让而收回的进项税额,应追溯冲减进货当期的进项税额。()
人应对自己的正常行为负责,这种负责甚至包括因行为触犯法律而受制裁。但是,人不应该对自己不可控制的行为负责。以下能从上述断定中推出的是()。①人的有些正常行为会导致触犯法律②人对自己的正常行为有控制力③不可控制的行为不可能触犯法律
根据以下资料回答问题。2008年,山东省居民消费价格分月指数大于当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有()个月。
苏峻、祖约之乱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