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A公司来华投资,与中国石油总公司签订了合作开发内蒙古石油矿产资源的长期合约,合同约定争议的解决都应该适用美国的法律,并且约定了可以在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对此你有何看法?( )

admin2021-08-01  16

问题 美国A公司来华投资,与中国石油总公司签订了合作开发内蒙古石油矿产资源的长期合约,合同约定争议的解决都应该适用美国的法律,并且约定了可以在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对此你有何看法?(   )

选项 A、根据美国法的长臂规则,可以适用美国法,所以选择管辖的法律和法院是当事人的自由
B、在中国签订的中外双方当事人参与的合同都应该适用中国的法律才能保护中方当事人的利益
C、中外合作开发勘探石油资源,这属于专属管辖,所以不能约定仲裁
D、虽然可以约定仲裁,但是诉讼还是要在中国法院才行

答案D

解析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46条的规定:“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并非所有中外的合同都要适用中国法,这是不公平的做法,但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履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如果诉讼还是要在中国法院进行,这属于专属管辖的范畴,当然对于实体法的约定是可以选择的,但是法院是不可以随便选择的。需要明确的是,专属管辖并不意味着不可以约定仲裁,尤其是中外合资合作合同约定仲裁是很普遍的,因此只有D才是适当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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