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马克思主义法学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admin2014-11-25  27

问题 关于马克思主义法学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选项 A、法律受客观规律的影响
B、法律既执行社会公共职能,也执行政治职能
C、在任何社会,利益需要实际上都是法律内容的决定性因素
D、特定时空下的特定国家的法律都是由一定的社会物质条件所决定的

答案C

解析 A项从马克思主义哲学角度来讲,这属于唯物主义思想(物质决定意识)在法学领域的反映,所以A项是正确的。法律规范包含着很多的内容,既有社会公共职能机构的职权的规定,也有政治内容法律法规的规定,所以B项正确。法与利益有着紧密的联系,法所体现的意志的背后是各种利益,法律应该是社会共同的,有一定的物质生产方式所产生的利益需要的表现,法对社会的控制和调控主要是通过对利益的调控而实现的。因此,可以说利益是法的核心内容,但是利益需要不能决定法律的内容,法律的内容最终是由一定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故C项错误。法的本质最终体现为法的物质制约性。法的物质制约性是指法的内容受社会存在这个因素制约,其最终也是由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基于此,社会性质决定着法的性质,不同的社会就有不同的法律,即使是同一性质或历史形态的社会,在其不同的发展阶段上,法律的内容、特点和表现形式也往往不尽相同,因此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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