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高新技术企业新建一栋8层框架结构办公楼工程,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A施工单位作为施工总承包,双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一2013—0201)签订施工合同。施工合同中约定钢筋、水泥等主材由业主供应,其他结构材料及装饰装修材

admin2017-06-11  38

问题 背景:
    高新技术企业新建一栋8层框架结构办公楼工程,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A施工单位作为施工总承包,双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一2013—0201)签订施工合同。施工合同中约定钢筋、水泥等主材由业主供应,其他结构材料及装饰装修材料均由总承包单位自行采购。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一:钢筋进场时,业主指令A施工单位对该批钢筋进行进场验证,进场验证时供货商只提供了出厂合格证,考虑到该钢材生产厂家信誉及以前使用该厂家钢筋的质量状况,总承包单位予以验证。并由专职质检人员做了见证取样复验,复验检测结果合格,总承包单位直接安排投入使用。在结构施工至三层柱时,当地质量监督机构例行检查时对钢筋进行原位取样测试,测试结果显示钢筋原材存在质量问题,质监机构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
    事件二:在质量分析会上总承包方认为钢筋为业主供应材料,而且进场时也按相关规定要求完成进场验收,出现的任何问题均与总承包方无关,所有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责任应由业主承担。而业主则认为钢筋进场后办理了交接手续,总承包方也已同意接收,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责任均应由总承包方承担。
    问题:
事件一中,总承包单位见证取样复验过程中有哪些不妥之处?分别说明正确做法。

选项

答案总承包单位见证取样复验过程中存在的不妥之处及正确做法如下: 不妥之处一:材质证明文件不完整就进行了见证取样; 正确做法:此部分钢筋应单独堆放,待资料齐全和复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不妥之处二:项目专职质检人员单独取样复验; 正确做法:应在建设单位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的见证下进行取样复验。 不妥之处三:见证取样结果合格,钢筋便直接投入使用; 正确做法:见证取样复验结果是进场验证的关键环节,其结果应报监理工程师审批,通过后该批钢筋才能投入使用。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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