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有效辩护原则,下列哪些理解是正确的?(2015年卷二第69题)

admin2018-04-20  27

问题 关于有效辩护原则,下列哪些理解是正确的?(2015年卷二第69题)

选项 A、有效辩护原则的确立有助于实现控辩平等对抗
B、有效辩护是一项主要适用于审判阶段的原则,但侦查、审查起诉阶段对辩护人权利的保障是审判阶段实现有效辩护的前提
C、根据有效辩护原则的要求,法庭审理过程中一般不应限制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发言的时间
D、指派没有刑事辩护经验的律师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有违有效辩护原则

答案A,C,D

解析 在刑事诉讼中,辩护应当对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具有实质意义,而不仅仅是形式上的,这就是有效辩护原则的基本要求。具体来说,有效辩护原则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作为刑事诉讼的当事人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应当享有充分的辩护权;
    (2)允许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聘请合格的能够有效履行辩护职责的辩护人为其辩护,这种辩护同样应当覆盖从侦查到审判甚至执行阶段的整个刑事诉讼过程;
    (3)国家应当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行辩护权的充分行使,并通过设立法律援助制度确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够获得符合最低标准并具有实质意义的律师帮助。
    A项:有效辩护原则的确立,体现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刑事诉讼主体地位的确立和人权保障的理念,有助于强化辩方成为影响诉讼进程的重要力量,维系控辩平等对抗和审判方居中“兼听则明”的刑事诉讼构造,所以A项正确。
    B项:有效辩护原则是覆盖整个刑事诉讼过程的原则,而不是主要适用于审判阶段的原则,而且从我国的现状来说,在某种意义上有效辩护原则在审前阶段的贯彻更为重要。所以B项错误。
    C项:为了实现有效辩护。国家应当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充分的辩护权,在法庭审理中一般不限制辩护方发言的时间。所以C项正确。
    D项:有效辩护原则要求通过设立法律援助制度确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够获得符合最低标准并具有实质意义的律师帮助。指派的法律援助律师的经验、能力应当与案件的严重程度相符,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被告人指派没有刑事辩护经验的律师提供法律援助,有违有效辩护原则,故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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