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关于非涉外民事诉讼与涉外民事诉讼的协议管辖,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关于非涉外民事诉讼与涉外民事诉讼的协议管辖,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dmin
2011-02-23
17
问题
关于非涉外民事诉讼与涉外民事诉讼的协议管辖,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选项
A、非涉外民事诉讼协议管辖只能就合同纠纷进行协议,涉外民事诉讼可协议管辖的范围不限于合同纠纷
B、非涉外民事诉讼协议管辖只能书面明示,涉外民事诉讼协议管辖可以口头的方式
C、涉外民事诉讼协议管辖可以协议选择的法院范围广于非涉外民事诉讼
D、非涉外民事诉讼协议管辖不可约定房产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法院,涉外民事诉讼协议管辖可以约定房产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法院
答案
A,C
解析
(1)《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242条规定,涉外合同或者涉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用书面协议选择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管辖。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管辖的,不得违反本法关于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根据上述规定可知,国内案件协议管辖只能是合同纠纷,而涉外案件协议管辖除了合同纠纷以外,其他财产纠纷也可以协议管辖,因此A项正确;(2)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5条、第242条的规定可知,无论是非涉外民事诉讼还是涉外民事诉讼的协议管辖,都必须采用书面形式选择法院,因此B项错误;(3)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5条、第242条的规定可知,非涉外民事诉讼的协议管辖法院只能在5个法院中进行选择,而涉外民事诉讼的协议管辖法院不限于上述的5个法院,只要与案件有实际联系的法院就可选,因此C项正确;(4)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5条、第242条的规定可知,无论是非涉外民事诉讼还是涉外民事诉讼的协议管辖,都不得违背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是不动产纠纷案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4条第(一)项的规定属于专属管辖的案件,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不能协议管辖,因此D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szZ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企业法律顾问实务题库企业法律顾问分类
0
企业法律顾问实务
企业法律顾问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哪一项职权不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处理商标侵权行为时可以采取的( )。
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______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______年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 )
通过募集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认股人缴足股款后,发起人应当在( )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创立大会由认股人组成。
企业应当白年度终了之日起( )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审慎监管的要求,可以采取的现场检查措施包括( )。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在质押合同中,以( )出质的,质权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我国产品质量监督管理体制包括( )。
被授予专利权的单位应当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奖励;发明创造专利实施后,根据其推广应用的范围和取得的经济效益,对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给予合理的报酬。( )
商标在中国政府主办的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该商标的注册申请人享有优先权的时间要求是:()。
报名应聘的下列人员,符合《劳动法》规定的有()。在拟订的招工办法草案中,有关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内容,()符合我国劳动法的规定。
随机试题
《五代史伶官传序》一文的中心论点是
A、心B、肺C、脾D、肝E、肾在七情内伤中,大怒最易伤
下列哪项不是慢性脓胸的治疗原则
某高速公路建设单位组织沥青路面的交工验收,请回答以下问题:进行路面宽度检测,以下正确的是()。
招标人在招标投标过程中有违法行为的,在承担行政法律责任的方式中,下列不正确的是()。
在外国城市建设史上被誉为“城市规划之父”的是()
国内外投资估算常用方法有()。
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实质上是一种以债券为抵押品拆借资金的信用行为。()
查询能实现的功能有
AsEdisongrewolder,heneverlosthis(interesting)______inscienc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