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联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7月1日从乙公司赊购一批原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原材料价款为80 00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为13 600元。根据购货合同约定,华联公司应于7月31日之前支付货款,并附有现金折扣条件:如果华联公司能在10日内付款,

admin2015-05-25  19

问题 华联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4年7月1日从乙公司赊购一批原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原材料价款为80 00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为13 600元。根据购货合同约定,华联公司应于7月31日之前支付货款,并附有现金折扣条件:如果华联公司能在10日内付款,可按原材料价款(不含增值税)的2%享受现金折扣;如果华联公司能在超过10日且在20日内付款,可按原材料价款(不含增值税)的1%享受现金折扣;如果超过20日付款,则须按交易金额全付。(该公司采用总价法核算)
要求:
    (1)根据资料,编制华联公司7月1日赊购原材料的会计分录。
    (2)假定华联公司于7月10日支付货款,计算实际付款金额。
    (3)假定华联公司于7月10日支付货款,编制正确的会计分录。
    (4)假定华联公司于7月18日支付货款,编制正确的会计分录。
    (5)假定华联公司于7月22日支付货款,编制正确的会计分录。

选项

答案 (1)借:原材料 8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3 600 贷:应付账款——乙公司 93 600 (2)92 000。假定华联公司10日付款,现金折扣=80 000×2%=1 600(元);实际支付金额=93 600-1 600=92 000(元)。 (3)借:应付账款——乙公司 93 600 贷:银行存款 92 000 财务费用 1 600 (4)借:应付账款——乙公司 93 600 贷:银行存款 92 800 财务费用 800 (5)借:应付账款——乙公司 93 600 贷:银行存款 93 600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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