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王某与赵某系某乡农民,一日两人发生争执,王某趁赵某不备冲其腰间踢了一脚。赵某被送往医院后经诊断。认定软组织损伤,未造成严重后果。乡派出所对此事调查后,对王某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王某不服,委托其兄长向市公安局提出行政复议。市公安局以行政复议不能由他人
王某与赵某系某乡农民,一日两人发生争执,王某趁赵某不备冲其腰间踢了一脚。赵某被送往医院后经诊断。认定软组织损伤,未造成严重后果。乡派出所对此事调查后,对王某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王某不服,委托其兄长向市公安局提出行政复议。市公安局以行政复议不能由他人
admin
2019-08-23
35
问题
王某与赵某系某乡农民,一日两人发生争执,王某趁赵某不备冲其腰间踢了一脚。赵某被送往医院后经诊断。认定软组织损伤,未造成严重后果。乡派出所对此事调查后,对王某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王某不服,委托其兄长向市公安局提出行政复议。市公安局以行政复议不能由他人代为提起为由不予受理。此后,由于过了法定复议期限,王某不能再就此事提起行政复议。王某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问题:
王某能否直接对乡派出所的行政处罚决定提起诉讼?如果可以,人民法院应作出何种判决?
选项
答案
可以。根据《行政诉讼法》第69条、第70条、第77条的规定,如果该行政处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应作出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判决;如主要证据不足或适用法律、法规错误或违反法定程序或超越职权、滥用职权的,应作出撤销判决:如处罚明显不当,人民法院视情况判决撤销也可判决变更。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svH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主观题试卷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主观题试卷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在刘某某拒不说明其姓名、住址、职业、籍贯等情况下,派出所能否对刘某某先行拘留?辩护律师未通过检察机关,直接找被害人了解案情的作法是否正确?
2006年7月21日上午,在北京西站城管队的停车场内,85辆“黑摩的”和“黑三轮车”被当场销毁,执法者将6名“黑摩的”司机“请”到现场,实地观看了销毁过程。当天的《法制晚报》以图片的方式刊登了这则消息。可以想象,有关方面的初衷应当是为了震慑不法运营者,然而
该合同约定的“借款期或借款展期届满后30日内,杨某不履行债务的,典当公司有权将房产收归已有”是否有效?为什么?该案中的公证文书是否可以直接作为证据使用?为什么?
曾几何时,中国电视新闻界多了一个深度报道栏目,但是当时多数观众并不知道《焦点访谈》的定位“时事追踪报道,新闻背景分析,社会热点透视,大众话题评说”究竟意味着什么。民众很快惊喜地发现,开播伊始,《焦点访谈》的一大主题便是揭露和抨击腐败现象,它以当时媒介中少见
严甲能否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有何依据?一审法院的审理有无不当之处?
如果兴海公司未能交货是由于当地山洪暴发,导致道路不通,能否以此为由向外贸公司主张免责?为什么?如果兴海公司未能交货,外贸公司能否主张在不退还定金的同时,要求兴海公司再交32万元违约金?为什么?
王某托刘某代销鱼,而刘某在中途将鱼委托孙某处理,未经王某同意,刘某是否已经超越了其代理权的范围?孙某能否向王某要求支付报酬?为什么?
丁以其管理才能入伙是否合法?假如合伙协议中表明规定,丁不得代表合伙企业签订标的额10万元的合同,而丁与某汽车公司签订了12万元的合同,汽车公司并不知情合伙企业对丁的权利限制,此合同是否有效?
在刘某某拒不说明其姓名、住址、职业、籍贯等情况下,派出所能否对刘某某先行拘留?不起诉决定的效力如何?
随机试题
单相触电时加在人身上的电压为____,双向触电时为____。
如兔起鹘落,少纵则逝矣。少:
急性左心衰竭患者吸氧时,用乙醇湿化的原理是
下列哪些疾病不需要进行终末消毒
设随机变量X仅取0、1、2三个值,相应的概率依次为,则C等于()。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关于最高出让年限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中国证监会具有管理证券、期货行业的职能,下列关于中国证监会的性质和法律地位的说法中,正确的有()。(2014年)
经济波动周期对商业银行经营状况的影响主要表现在()。[2015年10月真题]
Immigrationstirsupstrongenoughfearstojustifyquestionablemeasuresofprotectionagainstit—fromarrestsatthedoorsof
Sleepproblemscanseriouslyaffectone’squalityoflife."Sleepfragmentation"referstoamarkedlackof"REM"sleep.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