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某、徐某二人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常某向徐某借款100万元,借期三年,年利率为10%,不计复利。此后,刚满两年,常某便还本付息。基于本案事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2022-04-19  33

问题 常某、徐某二人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常某向徐某借款100万元,借期三年,年利率为10%,不计复利。此后,刚满两年,常某便还本付息。基于本案事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本年关于年利率的约定无效,因为其超过了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B、常某应当支付30万元利息
C、常某应当支付20万元利息
D、常某应当支付25万元利息

答案C

解析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LPR四倍,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人民法院应当支持,据此,A选项错误。借款人提前清偿借款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期间计算利息。本案当中,借期三年,刚满两年,常某便还本付息,因此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期间两年计算利息,本金是100万元,年利率为10%,两年利息共计20万元,因而,B、D选项错误,C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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