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张某到加盟店欲批发1万元调味品,见甲态度不好表示不买了。甲对张某拳打脚踢,并说“涨价2000元,不付款休想走”。张某无奈付款1.2万元买下调味品。(事实四)关于事实四甲的定性,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2012年卷二第89题)
张某到加盟店欲批发1万元调味品,见甲态度不好表示不买了。甲对张某拳打脚踢,并说“涨价2000元,不付款休想走”。张某无奈付款1.2万元买下调味品。(事实四)关于事实四甲的定性,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2012年卷二第89题)
admin
2017-03-01
38
问题
张某到加盟店欲批发1万元调味品,见甲态度不好表示不买了。甲对张某拳打脚踢,并说“涨价2000元,不付款休想走”。张某无奈付款1.2万元买下调味品。(事实四)关于事实四甲的定性,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2012年卷二第89题)
选项
A、应以抢劫罪论处
B、应以寻衅滋事罪论处
C、应以敲诈勒索罪论处
D、应以强迫交易罪论处
答案
D
解析
暴力强迫他人购买商品,虽强行要求以高价购买,但价格(1.2万元)与货值(1万元)并不悬殊,不构成抢劫罪,而以强迫交易罪论处。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srl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某市采石场位于山腰,自2009年投产以来每年都排放一定数量的污水顺山坡流到山下由农民何阳承包的鱼塘,由于对养鱼影响不大,何阳一直未曾提出异议。2012年1月,采石场进行技术改造,扩大了生产规模,污水排放量成倍增长,何阳发现自己承包的鱼塘频繁出现死鱼现象,要
盛大化肥厂建成后,其防治污染的设施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就投人生产使用。对此,应由批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其何种处罚?()
甲公司以厂房作为抵押向银行借款100万元,后甲公司因故拖欠税款50万元,甲公司由于违法经营被吊销营业执照,有关部门对甲公司处以50万元罚款,对于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下列有关社会保险基金的说法正确的是:()
甲经营一家商店,经查应补缴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共1万元,甲拖欠不交,税务记挂应对其采取下列哪种措施?()
李民为一农村青年,2012年大学毕业后工作一直没有着落,就随同乡一起加入了去北京打工的行列。2012年9月他们一行16人来到京望建筑集团,成为一位农民工。到2013年12月,临近新年,他们一行人欲返乡过年,向老板讨要工钱。老板一直以各种理由拖欠不给,使他们
某国有企业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而决定申请破产重整,对企业实施拯救。其拯救措施之一是进行裁员。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请回答下列问题。依照劳动法规定,企业在重整期间需要裁减人员时,应采取的程序是:()
甲国公司与乙国航运公司订立海上运输合同,由丙国籍船舶“德洋”号运输一批货物,有关“德洋”号的争议现在中国法院审理。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试卷一第35题)
甲国在领导人出国访问期间发生军事政变,出现政府不能实际履行职务的局面,在此种情况下,政变军人的行为在满足下列哪些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视为国际法上的国家行为?()
在进口倾销对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的情况下,反倾销税可以追溯征收。该反倾销税可适用于下列哪一类产品?()
随机试题
某中年男子因心脏病发作被送到急诊室,症状及检查结果均明确提示心肌梗死。患者此时很清醒,但由于费用等原因,患者拒绝住院,坚持回家。此时医生应该
事故预防和控制是建立预警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下列有关事故预防与控制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总经理:我主张小王和小李两人中至少提拔一人。董事长:我不同意。以下哪项,最为准确地表述了董事长实际的意思?()
创造财富固然是人的价值体现,而节约自律又何尝不是人性光辉的显现。对于每个人来说,反对铺张浪费人人都能做到,贵在自觉坚持。就拿“光盘行动”来说,点菜时手稍微紧一点,吃自助的时候多次少取,都能避免浪费。倘若人人都能强化这个意识,就能互相提醒,形成勤俭节约的共识
甲和乙在长400米的环形跑道上匀速跑步,如两人同时从同一点出发相向而行,则第一次相遇的位置距离出发点有150米的路程;如两人同时从同一点出发同向而行,问跑得快的人第一次追上另一人时跑了多少米?()
只要不进行流量控制,飞机就能准时起飞。下列哪项如果为真,可以说明上述断定不成立?I.没有进行流量控制,飞机未能准时起飞。Ⅱ.尽管存在流量控制,飞机还是准时起飞了。Ⅲ.没有进行流量控制,飞机准时起飞了。
六书中的象形字.指事字.会意字都是独体字,形声字则是合体字。
设总体X在区间(0,θ)内服从均匀分布,X1,X2,X3是来自总体的简单随机样本.证明:都是参数θ的无偏估计量,试比较其有效性.
通过SPI进行数据串行通信的原理如下图所示,根据下图提示,确定下面关于SPI的叙述中,哪一个叙述是错误的?
Readthefollowingarticleandchoosethebestwordforeachspace.Forquestions26-45,markoneletterA,B,CorDonyou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