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汽车公司2007年6月发生三笔采购业务:(1) 向轮胎厂采购一批轮胎,价款为20万元。南方汽车公司开出一张由该公司自己为出票人和付款人,轮胎厂为收款人,付款期限为3个月的商业承兑汇票,同时,保龙公司对此汇票作了保证,保证南方汽车公司到期承兑该汇票。付款

admin2012-05-22  35

问题 南方汽车公司2007年6月发生三笔采购业务:(1) 向轮胎厂采购一批轮胎,价款为20万元。南方汽车公司开出一张由该公司自己为出票人和付款人,轮胎厂为收款人,付款期限为3个月的商业承兑汇票,同时,保龙公司对此汇票作了保证,保证南方汽车公司到期承兑该汇票。付款期限届满后,由于南方汽车公司财务发生危机,无款可付,轮胎厂要求保龙公司支付该款项。(2) 向玻璃厂采购一批玻璃,价款为30万元。南方汽车公司开出一张出票后1个月付款的、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给玻璃厂,玻璃厂将该汇票背书后转让给星海公司。(3) 向钢铁厂采购一批钢材,出票日期为2007年6月17日,南方汽车公司向钢铁厂开出一张金额为人民币20万元的转账支票。2007年6月29日,钢铁厂向付款人提示付款,付款人不予付款。
   请根据现行法规,回答下列问题:

选项

答案保龙公司应该支付该笔款项。《票据法》规定,被保证的汇票,保证人应当与被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汇票到期后得不到付款的,持票人有权向保证人请求付款,保证人应当足额付款。保龙公司对南方汽车公司为付款人的商业承兑汇票作了保证,即成为该汇票的保证人,当被保证人南方汽车公司不能履行汇票付款责任时,应该支付该笔款项。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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