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文、韩耀、顾飞三人合伙开办了饭香快餐连锁店,3人共同执行合伙事务,陈文负责对外开拓市场业务,韩耀和顾飞负责店内经营。陈文为了提高市场占有率,排挤竞争对手,在未告知韩耀、顾飞的情况下散布谣言,称竞争对手闻就香快餐公司(以下简称“闻就香公司”)在其食品中使用

admin2013-03-06  27

问题 陈文、韩耀、顾飞三人合伙开办了饭香快餐连锁店,3人共同执行合伙事务,陈文负责对外开拓市场业务,韩耀和顾飞负责店内经营。陈文为了提高市场占有率,排挤竞争对手,在未告知韩耀、顾飞的情况下散布谣言,称竞争对手闻就香快餐公司(以下简称“闻就香公司”)在其食品中使用了地沟油。网民吴石将该条消息张贴到蝴蝶网站上,引来许多网民批评。致使闻就香公司营业额明显下降。3月23日,闻就香公司接到为民律师事务所发来的传真称:可以为闻就香公司代理对饭香快餐连锁店的诉讼,费用3万元,是否愿意,请在3日内回复。闻就香公司3月25日回复:“可以考虑代理事宜,但费用太高,2万元可接受,具体情况待我公司开董事会后确定。”4月10日,闻就香公司召开董事会,决定起诉饭香快餐连锁店。闻就香公司认为,为民律师事务所没有知名律师,于是委托博法律师事务所王天有律师代理诉讼,并在4月20日与博法律师事务所签订了委托代理协议。王天有律师代理案件后,于4月30日向饭香快餐连锁店发去“律师函”称:饭香快餐连锁店应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否则将起诉追究其法律责任。饭香快餐连锁店接函后回复称:“陈文不是其合伙人和员工。”王天有律师此时获知,陈文已在3日前退伙。5月3日,闻就香公司派代表与蝴蝶网站交涉,要求即刻删除有关批评性评论。蝴蝶网站以国家法定假日期间有关工作人员不在为由,没有立即删除。5月8日,蝴蝶网站删除相关批评网页。5月23日闻就香公司提起对饭香快餐连锁店的诉讼。
下列关于本案中闻就香公司委托律师代理事项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选项 A、闻就香公司给为民律师事务所的回复使原要约失效
B、闻就香公司与为民律师事务所的委托代理关系已经成立
C、王天有律师发出“律师函”的行为是代表博法律师事务所的行为,不是代表闻就香公司的行为
D、王天有律师代理诉讼可以提交委托代理协议以代替授权委托书
E、王天有律师的代理行为属于表见代理

答案A

解析 (1)选项AB:闻就香公司将原要约中的代理费用由3万元变更为2万元,属于对原要约的实质性变更,原要约失效。相应地,其与为民律师事务所的委托代理关系也未建立;(2)选项C:王天有律师能否“代表”博法律师事务所,案情未交待,但是其与闻就香公司之间是委托代理关系,能“代理”闻就香公司委托的事项,但不能“代表”闻就香公司;(3)选项D: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不能以其他文件代替);(4)选项E:表见代理的前提是代理权缺失,在本题中,闻就香公司与博法律师事务所已经签订了委托代理协议,王天有律师的代理为有权代理。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sp92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