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二年,经刑部议复直督苗澄疏,卢氏等叩阍各款审虚,应将管从福、管从周兄弟二人并拟边戍。缘管从福兄弟有母王氏,年老无人侍养,请将管从福、管从周仍拟充发,奉旨依议在案。康熙五十九年九月内,礼部会奏朝鲜国人杀害上国人等因具题,奉旨:这事情依议前审事章京奏,朝鲜

admin2015-12-30  13

问题 康熙二年,经刑部议复直督苗澄疏,卢氏等叩阍各款审虚,应将管从福、管从周兄弟二人并拟边戍。缘管从福兄弟有母王氏,年老无人侍养,请将管从福、管从周仍拟充发,奉旨依议在案。康熙五十九年九月内,礼部会奏朝鲜国人杀害上国人等因具题,奉旨:这事情依议前审事章京奏,朝鲜国犯罪内有亲兄弟三四人等语。本朝例,兄弟俱拟正法者,存留一人养亲。将此交部,咨行朝鲜国王。钦遵于雍正三年律例馆修,以兄弟俱拟正法应存留养亲,原非止为朝鲜国人定例,因纂如后例,以便遵行:凡犯罪有兄弟俱拟正法者,存留一人养亲,仍照律奏闻,请旨定夺。请说明这两个案例是如何完善清朝的存留养亲制度的。

选项

答案这里涉及两个案件。在第一个案件中,兄弟二人俱拟边戍,犯罪主体是朝鲜人,所处为流刑,存留一人养亲。第二个案件中,兄弟二人俱拟死罪,亦存留一人养亲。馆修时综合二案例为一例,从犯罪主体上将存留养亲制度扩充到了朝鲜国人及其他所有人,适用范围包括流罪和死罪。馆修对判例内容作了概括与发展。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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