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卷二第86题)根据商标法及柑关规定,下列哪些用于识别商品来源的行为属于商标法意义上的“商标的使用”?

admin2018-06-27  28

问题 (2015年卷二第86题)根据商标法及柑关规定,下列哪些用于识别商品来源的行为属于商标法意义上的“商标的使用”?

选项 A、将商标用于商品上
B、将商标用于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
C、将商标用于商品交易文书上
D、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中

答案A,B,C,D

解析 《商标法》第48条规定:“本法所称商标的使用,是指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用于识别商品来源的行为。”故选项A、B、C、D正确,符合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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