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情形中,适用自2016年5月1日起进项税额分2年抵扣规定的是( )。

admin2017-12-04  33

问题 下列情形中,适用自2016年5月1日起进项税额分2年抵扣规定的是(     )。

选项 A、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房地产开发企业,2016年5月1日后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B、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试点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直接购买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
C、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试点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融资租人的不动产
D、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试点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在施工现场修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

答案B

解析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试点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取得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人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不动产,不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融资租入的不动产以及在施工现场修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其进项税额不适用上述分2年抵扣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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