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14岁,因涉嫌强奸幼女,由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受理之后,因为该案涉及被害人的隐私,同时杨某又是未成年人,依法决定不公开审理。根据上述案情,依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admin2009-03-15  33

问题 杨某,14岁,因涉嫌强奸幼女,由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受理之后,因为该案涉及被害人的隐私,同时杨某又是未成年人,依法决定不公开审理。根据上述案情,依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选项 A、虽然人民法院已经决定不公开审理杨某强奸幼女一案,但是仍然应当在开庭时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B、虽然案件不公开审理,但是该案的审判结果应当公开宣判
C、因为本案被告人是未成年人,所以本案应当不公牙审理,而且也不应当公开宣判
D、人民检察院要求公开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答案1,2

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14岁以上不满16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16岁以上不满18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般也不公开审理。对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刑诉法解释》第126条规定,审判长宣布案件的来源、起诉的案由、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和被告人的姓名(名称)及是否公开审理。对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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