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固定资产原值为60 000元,预计净残值为0。会计上按直线法计提折旧,折旧年限5年,税法规定采用加速折旧的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在这5年中,每年的税前会计利润均为100 000元,前3年所得税率为15%,后2年所得税率为25%,企业对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

admin2012-11-21  18

问题 某企业固定资产原值为60 000元,预计净残值为0。会计上按直线法计提折旧,折旧年限5年,税法规定采用加速折旧的年数总和法计提折旧。在这5年中,每年的税前会计利润均为100 000元,前3年所得税率为15%,后2年所得税率为25%,企业对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假设该企业会计处理和计税方法除此之外无其他差异。
    要求:
    (1)填列下表2.1。
    (2)编制有关会计分录。

选项

答案(1)填列后如表2-2所示: [*] (2)①第一年资产负债表日 该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实际成本—会计折旧 =60 000—12 000 =48 000(元)该项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实际成本一税前扣除的折旧额 =60 000—20 000=40 000(元)因账面价值48 000元大于其计税基础40 000元,两者之间产生的8 000元差异,会增加未来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应交所得税,属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应确认与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1 200元(8 000×15%)。 应交所得税=(100 000—8 000)=92 000×15%=13 800(元) 借:所得税费用 15 000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1 200 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3 800 ②第二年资产负债表日 该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60 000—24 000=36 000(元) 该项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60 000—36 000=24 000(元) 因账面价值36 000元大于其计税基础24 000元,两者之间的差额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应确认与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12 000元,但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期初余额为1 200元,当期应进一步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600元。 应交所得税=(100 000—12 000)×15%=88 000×15%=13 200(元) 借:所得税费用 13 800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600 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3 200 ③第三年资产负债表日 该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60 000—36 000=24 000(元) 该项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60 000—48 000=12 000(元) 因账面价值24 000元大于其计税基础12 000元,两者之间的差额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应确认与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3 000元[(24 000—12 000)×15%=1 800)],但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期初余额为1 800元。当期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0元。 应交所得税=(100 000—12 000)×15%=88 000×15%=13 200(元) 借:所得税费用 13 2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3 200 ④第四年资产负债表日 该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60 000—48 000=12 000(元) 该项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60 000—56 000=4 000(元) 因其账面价值12 000元大于其计税基础4 000元,两者之间的差额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应确认与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2 000元(8000×25%),但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期初余额为1 800元,当期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200元。 应交所得税:(100 000—8 000) ×15%=92 000×15%=13 800(元) 借:所得税费用 14 000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 200 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13 800 ⑤第五年资产负债表日 该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60 000—60 000=0(元) 该项固定资产的计税基础=60 000—60 000=0(元) 该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及计税基础均为0,两者之间不存在暂时性差异,原已确认的与该项资产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应予全额转回,即应将原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2 000元全额转回。 应交所得税:(100 000—0) ×25%=25 000(元) 借:所得税费用 23 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2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25 000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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