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刑法》有关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dmin2013-02-26  30

问题 根据《刑法》有关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选项 A、刘伟是某国企董事长的妻弟,刘伟让其姐夫借故辞退企业人事主管,而以其好友张磊取而代之,张磊赠给刘伟一辆价值12万元的轿车。刘伟构成犯罪
B、林强从某行政机关离职之后,请接任处长为缺少资质条件的蔺旭办理了公司登记,并收取蔺旭10万元。林强构成犯罪
C、钱芳的父亲是国家机关官员,她利用其父管理之便,请其父下属将不符合条件的某企业列入政府采购范围,收受该企业8万元。钱芳构成犯罪
D、冯哲是国家工作人员,在主管土地拍卖工作时向一家房地产公司通报了重要情况,使其如愿获得黄金地块。冯哲退休后,该公司为表示感谢,自作主张送予冯哲价值5万元的按摩床。冯哲构成犯罪

答案D

解析 《刑法修正案(七)》第十三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利用该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原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定罪处罚。”故A、B、C说法均正确。D项,行为人在职期间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但未向请托人要求或约定贿赂,而请托人在行为人离(退)休后出于感谢给予财物的,一般该离(退)休人员不构成受贿罪。冯哲与该公司没有事先约定,所以在离退休后收受原请托人财物的,不能定受贿罪,D项错误。故本题正确答案为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sfju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