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合同法》第45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请分
《合同法》第45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请分
admin
2018-05-30
32
问题
《合同法》第45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请分析:
(1)本条中所说的“条件”有何特点?
(2)如何理解本条第2款的规定?
选项
答案
(1)本条中的“条件”具有以下特点:条件应当是将来发生的事实,具有未来性;条件应当是将来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的事实,具有或然性;条件应当是当事人选定(商定)的事实,具有非法定性;条件应当是合法的事实。 (2)本条第2款的意思是:附条件的合同一旦成立,对当事双方都有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为了自己的利益,恶意促成条件成就或恶意阻碍条件成就,而应听任事物的自然发展。否则,恶意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恶意阻碍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经成就。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sZD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甲企业因排放固体废物造成乙村农田大面积污染,乙村村民丙因食用了该污染农田产出的果品导致食物中毒而长期住院接受治疗。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甲被人民法院判处支付乙人民币30万元,甲不予执行,法院决定拍卖甲部分财产并派执行人员丙去具体实施。甲与丙发生争吵并将丙推倒在地,丙头部撞在石头上造成重伤。则甲成立()。
《继承法》第16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请运用民法原理分析
根据《民法通则》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请求权中,其行使不受诉讼时效限制的是()。
在刑法理论上,下列选项中哪些行为属于牵连犯,但根据刑法的规定应按数罪并罚处理?()
试论民事权利的保护。
简述所有权的概念和特征。
不动产抵押与动产质押的根本区别是在于()的不同。
简述荣誉和名誉的区别。
关于不作为犯,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Theinterestinglecturewas______"ExploringforOil______theSea".
石决明、珍珠母功效的共同点是
颅脑横断位平扫,对前、中、后颅凹显示最理想的基线是
在X线产生应具备的条件中,无关的是
关于抑郁症的临床表现,正确的是()
骨折病人功能锻炼的原则正确的是()
11个月小儿,至今扶起时尚站立不稳。经检查诊断为佝偻病活动期,下列治疗与护理哪项是不正确的
用于反映银行的现金头寸情况,也可以衡量银行的流动性和清偿能力的指标是()。
下列选项中,属于一般人格权的是()。
"Congratulations,Mr.Cooper,it’sagirl."Fatherhoodisgoingtohaveadifferentmeaningand【31】adifferentresponsefro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