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7日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2016年4月8日,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拟审议的有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简称“高管”)持股事项的议案中包含下列内容。其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admin2022-04-18  35

问题 某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7日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2016年4月8日,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拟审议的有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简称“高管”)持股事项的议案中包含下列内容。其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

选项 A、董事、高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B、董事、高管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50%
C、董事、高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决议通过之日起3个月后可以内部自由转让
D、董事、高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决议通过之日起6个月后可以对外自由转让

答案A

解析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不超过1000股的,可一次全部转让,不受上述25%转让比例的限制,选项B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2016年3月7日~2017年3月7日)不得转让,选项CD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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