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生产企业签订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合同,2015年9月进口料件到岸价格折合人民币300万元,海关征收关税45万元,当月将部分完工产品出口,FOB价折合人民币400万元,该企业进料加工计划分配率为70%,完工产品内销时适用的增值税征税率为17%,退税率为13%

admin2017-05-25  32

问题 某生产企业签订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合同,2015年9月进口料件到岸价格折合人民币300万元,海关征收关税45万元,当月将部分完工产品出口,FOB价折合人民币400万元,该企业进料加工计划分配率为70%,完工产品内销时适用的增值税征税率为17%,退税率为13%,则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为(  )万元。

选项 A、2.4
B、4.8
C、3.2
D、8.4

答案B

解析 进料加工出口货物耗用的保税进口料件金额=400×70%=280(万元),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280×(17%一13%)=11.2(万元),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400×(17%一13%)一11.2=4.8(万元)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sXKQFFFM
本试题收录于: 税法题库注册会计师分类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