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居民个人张某持有A国甲公司股权,2019年取得分红收入10万元,在A国缴纳个人所得税1.5万元。张某持有B国乙公司股权,2019年取得分红收入20万元,在B国缴纳个人所得税3.6万元:同年张某转让乙公司股权,取得收入180万元,已知该股权原值以及转让时

admin2020-03-30  20

问题 中国居民个人张某持有A国甲公司股权,2019年取得分红收入10万元,在A国缴纳个人所得税1.5万元。张某持有B国乙公司股权,2019年取得分红收入20万元,在B国缴纳个人所得税3.6万元:同年张某转让乙公司股权,取得收入180万元,已知该股权原值以及转让时发生的相关税费合计为80万元,在B国缴纳个人所得税22万元。就上述收入,张某需在我国补缴个人所得税(         )万元。

选项 A、0
B、0.5
C、0.9
D、1.4

答案B

解析 来自A国所得的抵免限额=10×20%=2(万元)>在A国实际缴纳税额1.5万元,需在我国补缴个人所得税=2-1.5=0.5(万元)。来自B国所得的抵免限额=20×20%+(180-80)×20%=24(万元)<在B国实际缴纳税额=3.6+22=25.6(万元),无须在我国补税。张某应在我国补缴个人所得税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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