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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9月5日,陈某到野狼快递服务部寄价值5000元的手机,宋某承接此笔业务。宋某收到陈某的快递费后,在陈某填写的“飞狐速递运单”上签字。3天后,陈某得知其包裹被宋某卷走,遂要求“野狼快递”承担违约责任。经查,该运单背面写有客服须知,载明“未保价的包裹
2012年9月5日,陈某到野狼快递服务部寄价值5000元的手机,宋某承接此笔业务。宋某收到陈某的快递费后,在陈某填写的“飞狐速递运单”上签字。3天后,陈某得知其包裹被宋某卷走,遂要求“野狼快递”承担违约责任。经查,该运单背面写有客服须知,载明“未保价的包裹
admin
2019-05-29
29
问题
2012年9月5日,陈某到野狼快递服务部寄价值5000元的手机,宋某承接此笔业务。宋某收到陈某的快递费后,在陈某填写的“飞狐速递运单”上签字。3天后,陈某得知其包裹被宋某卷走,遂要求“野狼快递”承担违约责任。经查,该运单背面写有客服须知,载明“未保价的包裹丢失或毁损不予赔偿”,陈某未办保价。“野狼快递”系“飞狐快递”所设的营业网点,对外以“飞狐快递”公司名义开展快递业务。(2016年一法专一第38题)
“未保价不予赔偿”条款效力如何?为什么?
选项
答案
无效。因为这是格式条款,格式条款中的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宋某作为工作人员,卷走包裹,是故意造成陈某损失的行为,不能以格式条款的内容作为免责事由。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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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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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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