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对此,下列哪些理解是错误的?

admin2012-09-17  33

问题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对此,下列哪些理解是错误的?

选项 A、人民法院只能在双方当事人都同意的情况下才能进行调解
B、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但要求人民法院必须根据协议内容制作判决书,人民法院可以制作调解书结案
C、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D、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协议对案件事实的自愿认可,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可以作为判决认定事实的根据 

答案B,D

解析 本题是对调解的考查。对于选项A人民法院只能在双方当事人都同意的情况下才能进行调解,严格说来这是错误的,因为离婚案件必须先经调解,也就是说可以不经当事人同意就可以进行调解,当然如果当事人不同意,应当及时判决;对于选项A“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但要求人民法院必须根据协议内容制作判决书,人民法院可以制作调解书结案”,该选项并不错误,因为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但要求法院按照协议内容发送判决书的,人民法院可以制作判决书,对此包括两种情况:一是无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进行的离婚案件;二是涉外民诉中,例如《民事诉讼法》第310条规定:“涉外民事诉讼中,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应当制发调解书。当事人要求发给判决书的,可以依协议的内容制作判决书送达当事人。 ”要注意,这里用的都是“可以”而不是应当,那么既然是“可以”发送判决书,当然也可以不制作判决书而发送调解书,因此选项B的说法是正确的。选项A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这是对的。选项A“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协议对案件事实的自愿认可,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可以作为判决认定事实的根据”,该项是错的,因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在诉讼中,当事人为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和解的目的作出妥协所涉及的对案件事实的认可,不得在其后的诉讼中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依照这一规定,D项说法太笼统,所以是错的;当然,这里指的是诉讼中的调解,要和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区分开,因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履行调解协议,对方当事人反驳的,有责任对反驳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提供证据予以证明。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调解协议,或者请求确认调解协议无效的,有责任对自己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提供证据予以证明。当事人一方以原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对方当事人以调解协议抗辩的,应当提供调解协议书。”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sWa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