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系上市公司,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所得税采用债务法核算。不考虑除增值税、所得税以外的其他相关税费。甲公司按当年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甲公司2008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于2009

admin2010-06-14  37

问题 甲公司系上市公司,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所得税采用债务法核算。不考虑除增值税、所得税以外的其他相关税费。甲公司按当年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甲公司2008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于2009年4月 30日完成,在此之前发生的2008年度纳税调整事项,均可进行纳税调整。甲公司2008年度财务报告于2009年3月31日经董事会批准对外报出。
   2009年1月1日至3月31日,甲公司发生如下交易或事项:
   (1)1月14日,甲公司收到乙公

选项

答案(1)调整事项有:(1)、(3)、(4)、(5)、(6)。 (2)事项①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 贷:应收账款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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