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某日,甲醉酒驾车将行人乙撞死,急忙将尸体运到X地掩埋。10天后,甲得知某单位要在X地施工,因担心乙的尸体被人发现,便将乙的尸体从x地转移至Y地。在转移尸体时。甲无意中发现了乙的身份证和信用卡。此后,甲持乙的身份证和信用卡,从银行柜台将乙的信用卡中的5万元转
某日,甲醉酒驾车将行人乙撞死,急忙将尸体运到X地掩埋。10天后,甲得知某单位要在X地施工,因担心乙的尸体被人发现,便将乙的尸体从x地转移至Y地。在转移尸体时。甲无意中发现了乙的身份证和信用卡。此后,甲持乙的身份证和信用卡,从银行柜台将乙的信用卡中的5万元转
admin
2014-02-27
31
问题
某日,甲醉酒驾车将行人乙撞死,急忙将尸体运到X地掩埋。10天后,甲得知某单位要在X地施工,因担心乙的尸体被人发现,便将乙的尸体从x地转移至Y地。在转移尸体时。甲无意中发现了乙的身份证和信用卡。此后,甲持乙的身份证和信用卡,从银行柜台将乙的信用卡中的5万元转入自己的信 用卡。并以乙的身份证办理入网手续并使用移动电话,造成电信资费损失8000余元。甲的行为构成何罪?( )
选项
A、交通肇事罪
B、侵占罪
C、信用卡诈骗罪
D、诈骗罪
答案
A,C,D
解析
甲无疑构成交通肇事罪。甲构成诈骗罪也没有疑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条规定:“以虚假、冒用的身份证件办理入网手续并使用移动电话,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较大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以诈骗罪定罪处罚。”选项A、D都是正确的。
有争议的是甲从死者身上取走身份证和信用卡,然后冒用该信用卡的行为应如何定罪。如果认定为盗窃,则只能定盗窃罪。因为刑法对此有明确规定: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定盗窃罪。本题没有给“盗窃罪”这个选项,说明出题者不认为这种行为是一种盗窃行为。
很多考生认为既然出题者认为这是侵占行为,那不选B,从逻辑上就是错误的。这是没有理解侵占罪的实质。我们多次强调过,捡到信用卡然后冒用取钱的,不定侵占罪,而是定信用卡诈骗罪。因为行为人并没有直接占有现金,只有通过冒用行为,他才能真正占有信用卡里的钱。所以,对这种捡拾行为,不能定侵占罪。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条“关于抢劫罪数的认定”规定:行为人实施伤害、强奸等犯罪行为,在被害人未失去知觉,利用被害人不能反抗、不敢反抗的处境,临时起意劫取他人财物的,应以此前所实施的具体犯罪与抢劫罪实行数罪并罚;在被害人失去知觉或者没有发觉的情形下。以及实施故意杀人犯罪行为之后,临时起意拿走他人财物的,应以此前所实施的具体犯罪与盗窃罪实行数罪并罚。很多考生认为,根据本意见,对甲的行为应认定为盗窃罪。这种说法有一定道理,不过细究起来,本案描述的情况和司法解释所说的情况并不相同。司法解释指的是在当场拿走他人(含死者)财物的,本案描述的是死者死亡10天之后,甲是“无意中”发现死者的身份证和信用卡的,因此将甲这种行为认定为侵占而非盗窃,也还说得过去。
本题实际上认为在死者已死亡10天的情况下,其对自己的物品已不具有占有,即否认死者能占有自己的财物。关于这个理论,请大家参阅本书第三部分对2011年案例分析题的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sSz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关于提单,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北京A区某出版社出版了一本普法书。上海B区某文化公司见该书销路很好,遂在上海市C区非法复制了8000册。该公司将这批非法复制的书藏匿在上海市D区,后在E区销售时被版权局查封。北京出版社欲对上海该文化公司提起著作权侵权诉讼。请问:北京出版社可以选择向下列哪些
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公布成文法的活动是?()
甲某曾当众受乙某的侮辱,心怀怨恨。某日甲、乙二人郊游,在山顶悬崖处,甲拿出准备好的猎枪向乙射击,不巧没有打中乙,但乙受枪声的惊吓,失足滑落悬崖摔死。甲的行为如何认定?
《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对合同的适用范围作了规定,下列哪个选项应适用公约的规定?
下列关于法律关系是否属于国际私法调整对象的判断,错误的是()。
下列关于交战双方的国际法规则的适用,表述不正确的是:()
甲急需资金经营商店,于是向乡信用社借款3万元。乡信用社要求甲用其中1.5万元购买信用社发行的有奖无息定期一年的无记名存单做质押,并对号码做了登记,但存单仍由甲持有。后甲将存单以1.4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乙套现。存单到期后乙拿到乡信用社要求兑现,乡信用社认为这
张某某因打架斗殴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已执行完毕。但因情节严重.此案又被移送人民法院审判。法院经审理判处张某某拘役90日,则判决生效后张某某的实际执行刑期应为:()
乙邀约甲为自己的盗窃望风,乙盗窃财物时被被害人发现,乙为了抗拒抓捕而对被害人实施暴力行为。甲的行为构成:
随机试题
连续精馏停车时,先停再沸器,后停进料。()
患儿,10个月。轻咳伴发热半天,晚上呕吐4次,不久频泻水样便,初黄色后转白,量多黏液少,无腥臭,尿极少,于10月底就诊。体温39℃,面色苍白,前囟眼窝凹陷,哭泪少,咽充血,心肺无异常,腹稍胀,皮肤弹性减退。下述处理不是必需的是A.口服补液盐(ORS)
A.6个月B.3~4个月后C.4~6个月D.1~3个月内E.7~10天放射性131I治疗甲亢,症状明显缓解或治愈在治疗的
属于血浆特异酶的是
项目经理的任务仅限于主持项目管理工作,其主要任务是()。
()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法定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操作风险评估过程一般从业务管理和风险管理两个层面开展,其遵循的原则一般包括()。
要组建一间有60台计算机联网的网络教室,以下方法中最恰当的是()。
已知一个等差数列前三项的和为15,末三项的和为33,前n项的和为160,则项数n为().
洋务运动的指导思想“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正确含义是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