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017年12月20日与乙公司签订产品销售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A产品100万件,单位售价为6元,增值税税率为17%;乙公司收到A产品后3个月内如发现质量问题有权退货。A产品单位成本为4元。甲公司于2017年12月20日发出A产品,并开具

admin2018-09-19  37

问题 甲公司2017年12月20日与乙公司签订产品销售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A产品100万件,单位售价为6元,增值税税率为17%;乙公司收到A产品后3个月内如发现质量问题有权退货。A产品单位成本为4元。甲公司于2017年12月20日发出A产品,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历史经验,甲公司估计A产品的退货率为30%。至2017年12月31日止,上述已销售的A产品尚未发生退回。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甲公司因销售A产品于2017年度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费用是(    )万元。

选项 A、一15
B、15
C、0
D、60

答案A

解析 2017年12月31日确认估计的销售退回,会计分录为:借:主营业务收入  180(100×6×30%)贷:主营业务成本    120(100×4×30%)预计负债    60确认的预计负债账面价值为60万元,计税基础=60一60=0;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为60万元;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60×25%=15(万元),所以递延所得税费用为一15万元,因此选项A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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