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自考
被告人刘某,2004年5月7日晚在一路口抢夺,被群众抓获并扭送到附近的某人民法院。法院认为这是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件,告诉群众应将其扭送到公安局。刘某被扭送到公安局后,公安机关便将其拘留。公安局于5月16日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刘某,但未获批准。公安机关认为这
被告人刘某,2004年5月7日晚在一路口抢夺,被群众抓获并扭送到附近的某人民法院。法院认为这是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件,告诉群众应将其扭送到公安局。刘某被扭送到公安局后,公安机关便将其拘留。公安局于5月16日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刘某,但未获批准。公安机关认为这
admin
2012-06-25
15
问题
被告人刘某,2004年5月7日晚在一路口抢夺,被群众抓获并扭送到附近的某人民法院。法院认为这是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件,告诉群众应将其扭送到公安局。刘某被扭送到公安局后,公安机关便将其拘留。公安局于5月16日向检察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刘某,但未获批准。公安机关认为这一决定是错误的,于是向上一级检察机关提出复议;同时认为刘某态度恶劣,随时可能逃跑,因此尽管刘某多次提出应当释放,一直未予批准。直至6月8日检察机关做出维持不批准逮捕的复议决定后,公安机关才将其释放。问题:请说出案例中公、检、法机关行为的不当之处,并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首先,人民法院对于群众扭送过来的犯罪嫌疑人,应当采取l紧急措施,然后根据立案管辖的规定,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本案中,法院对群众扭送过来的犯罪嫌疑人不采取任何措施,而是要求群众再将犯罪嫌疑人扭送至公安机关的做法,是不妥当的。其次,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而未得到人民检察院的批准后,应当立即释放刘某。如果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而不应当继续关押刘某。另外,公安机关认为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是错误的,而向上一级检察机关提出复议,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议。而本案中人民检察院做出维持不批准逮捕的复议决定,时间过长,也有所不妥。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sP7aFFFM
本试题收录于:
刑事诉讼法学题库法学类分类
0
刑事诉讼法学
法学类
相关试题推荐
夫妻婚后口头约定,丈夫婚前的一处房产归夫妻共有,后双方离婚,妻子要求分割该房产,这一主张法院是否支持()
我国婚姻法对夫妻婚姻住所决定权说法正确的是()
不是探望权纠纷案件执行的特点的是()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的,应当在离婚后__________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
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行为的受害人,可以向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提出请求,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予以()
根据我国现行婚姻法,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哪些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女方在下列哪个期间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陈梅、陈杰、陈凯系姐弟。三人的父母早已去世。为扶养陈杰、陈凯两个弟弟,大姐陈梅终身未嫁。为供养弟弟读书,陈梅省吃俭用,自己还到城里卖血。后小弟陈杰考入北京某名牌大学,毕业后留校工作,并成为单位领导,大弟陈凯则在家乡务农。陈杰婚后生有一女叫陈心怡,陈杰便叫陈
随机试题
[背景资料]某施工单位承接了某高速公路A合同段的施工任务,其中包括8km的路基、路面工程和一座跨径80m的桥梁施工。该合同段土质以松散砂土和黏土为主,土质含水量为20%,路基施工中有大量土方需转运200~300m。施工前,项目部组织编写
乳房部疾病症见经前胀痛者为
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分类为
某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并委托某监理公司承担施工阶段的监理任务。施工总承包单位将桩基工程分包给一家专业施工单位。开工前:(1)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人员熟悉设计文件时发现部分图纸设计不
下列关于石油化工企业的布置,说法不正确的是()。
下列关于公司股份分割说法正确的有()
对逾期贷款,银行分(支)行信贷部主管必须()开出催收贷款通知函,并同时发送担保单位签收。
In2010,afederaljudgeshookAmerica’sbiotechindustrytoitscore.CompanieshadwonpatentsforisolatedDNAfordecades—by
以下关于通用对话框的叙述中,错误的是()。
WhichstatementisNOTtrueaboutthenewroundofsix-nationtalks?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