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人欧巴2013年9月入境,在境内甲外商投资企业任职,2014年回国探亲2次,分别是5月5日离境、5月26日返回,12月5日离境、12月20日返回。欧巴2014年12月取得的收入如下: (1)从甲外商投资企业取得工资收入25000元,另以实报实销方式取得

admin2016-01-03  39

问题 韩国人欧巴2013年9月入境,在境内甲外商投资企业任职,2014年回国探亲2次,分别是5月5日离境、5月26日返回,12月5日离境、12月20日返回。欧巴2014年12月取得的收入如下:
(1)从甲外商投资企业取得工资收入25000元,另以实报实销方式取得住房补贴2000元;
(2)为境内乙公司提供翻译服务,取得劳务报酬收入30000元,并将其中10000元通过国家机关向贫困地区捐赠;
(3)从境内丙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红利15000元;
(4)在某商场参加抽奖活动,抽中奖金1500元。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有关欧巴从甲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下列计算正确的是(    )。

选项 A、(25000+2000—3500)×25%一1005
B、(25000+2000—4800)×25%一1005
C、(25000—3500)×25%一1005
D、(25000—4800)×25%一1005

答案D

解析 (1)在中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工作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外籍人员,应聘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工作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外籍专家,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任职或者受雇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每月在减除3500元费用的基础上,再减除1300元的附加减除费用,费用扣除总额为4800元,排除选项AC。
(2)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选项B错误,选项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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