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公司在与乙公司交易中获汇票一张,出票人为丙公司,承兑人为丁公司,付款人为戊公司,汇票到期日为2003年11月30日。当下列哪些情况发生时,甲公司可以在汇票到期日前行使追索权?
甲公司在与乙公司交易中获汇票一张,出票人为丙公司,承兑人为丁公司,付款人为戊公司,汇票到期日为2003年11月30日。当下列哪些情况发生时,甲公司可以在汇票到期日前行使追索权?
admin
2014-02-27
27
问题
甲公司在与乙公司交易中获汇票一张,出票人为丙公司,承兑人为丁公司,付款人为戊公司,汇票到期日为2003年11月30日。当下列哪些情况发生时,甲公司可以在汇票到期日前行使追索权?
选项
A、乙公司申请注销法人资格
B、丙公司被宣告破产
C、丁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
D、戊公司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
答案
C,D
解析
票据法第61条第2款规定,汇票到期日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持票人也可以行使追索权:
(一)汇票被拒绝承兑的;
(二)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的;
(三)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sNz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哪些选项?
甲期货交易所章程规定,对日交易量超过一百手的客户,可以将手续费的2%作为折扣费退还给他们,并要求办理完整的财务手续。其他交易所对此规定提出异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一项?()
甲是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008年7月被人民检察院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在法庭审判过程中,甲认为根据《刑事诉讼法》中的证明责任的分配规则,其不需要证明自己巨额财产来源的合法性,相反,应当由公诉方证明巨额财产来源的非法性,甲的主张是否正确?
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有关规定,下列哪些选项不是我国设立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律依据?
美国甲公司从日本乙公司进口一批蔬菜,合同约定货到验收后付款。货物到达目的港,甲公司提货验收后,发现货物总重量短少20%,单个重量也不符合合同规定。下列有关此案的表述哪项是错误的?()
某银行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从事未经批准或者未备案的业务活动,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法责令停业整顿,还可以区别不同情形,采取下列何种措施?
关于法律规避的构成要件,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有:
犯罪嫌疑人甲于1994年因琐事将邻居捅成轻伤后逃跑,2000年春节他以为没事,回家过年,被害人发现后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决定立案侦查,并将其拘留,报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那么,对此案应当如何处理?
随机试题
A、①B、②C、③D、④A
在BrushesDynamics(画笔淡出设定)对话框中可以进行哪些设定:
下列氨基酸中哪一种不能提供一碳单位
在我国,目前对个人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获得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以及企业债券的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和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派发股息、红利、利息时代扣代缴应纳税所得额的()个人所得税。
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教师授课时,通过变化板书的字体、颜色以及讲话的语音、语速等来吸引学生的()。
人权最终是法律概念。()
Inthepastfewdecades,remarkablefindingshavebeenmadeinethology,thestudyofanimalsocialbehavior.Earlierscientists
DeforestationandDesertification(沙漠化)TheSahelzoneliesbetweentheSaharadesertandthefertilesavannahs(热带大草原)ofnort
Utopiaisaperfectplace.Itisaplacewithoutwar,hunger,poverty,orcrime.Itisaplacewherethepeopleworktogetheran
最新回复
(
0
)